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江建君決定逮捕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江建君决定逮捕

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江建君決定逮捕

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江建君在任廣漢市委副書記、市長(正縣級)期間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四川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廣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廣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江建君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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