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業 抓實扛牢監督首責

今年以來,張店區紀委監察委堅守監督職責定位,強化常態化、近距離、可視化的日常監督,著力在“治未病”上下功夫,讓黨員幹部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下工作生活,以經常、有效、精準、有力的監督層層壓實主體責任,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讓監督“帶電”“長牙”

“本人鄭重承諾:自覺淨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閒圈……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的監督,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這是《張店區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自律承諾書》中的內容。

6月份以來,張店區紀委監察委以淨化黨員幹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閒圈為主題,在全市率先提出黨員幹部向社區“亮身份、作承諾、樹形象”,自覺接受社區監督,填補了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的空白,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離不開強有力的監督。“監督是紀委監察委的第一職責,可以說,沒有監督,審查調查、問責處置就是無源之水。”張店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察委主任孔傑說。

張店區紀委監察委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決摒棄不願用、不會用和程序不規範等問題,把“第一種形態”作為鞏固反腐敗鬥爭的首道關口、第一道防線,始終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嚴管就是厚愛的理念,把嚴明紀律融入日常監督,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在抓早抓小上動真碰硬,當好“婆婆嘴”,推行逐級廉政談話制度,對信訪、巡察、審計、辦案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具備立案條件的第一時間發送《廉情提醒函》,並跟上廉政談話,把黨員幹部叫停在違規破紀之初。

上半年,張店區累計開展個別提醒談話1424人次、警示談話80人次、誡勉談話29人次,下發廉情提醒函21份,函詢19人次。

“從近幾年查處的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看,‘八小時以外’是黨員幹部違紀違法的‘多發時段’,也是監督的‘盲區’和‘難點’。”張店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委副主任滕春生說。

為此,該區出臺了《關於加強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行為監督管理的意見》,通過列出負面清單、規範請示報告、在社區亮明身份和開展“廉潔家訪”等方式,督促黨員幹部在“八小時以外”自覺遵規守紀,做到監督常在、帶頭示範、嚴格自律。

落細落實“主體責任”

張店區通過創新監督方式,嚴格執行《張店區廉政談話實施辦法》,實現向全體機關幹部和基層黨組織“全覆蓋”。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反“四風”“八項規定”精神的苗頭性問題實施重點約談,做到早提醒、早預防、早整改,真正體現嚴管厚愛。不搞泛泛而談,不搞空對空,而是緊盯廉政風險點,瞄準具體問題和工作要求,避免談者“一談了之”,被談者“一聽了之”。在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之前,領導幹部必須與相關責任人進行談話,不斷提高廉潔從政意識。

同時,張店區深化運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日常監管評估系統”,對全區三個層面的各責任主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實行臺賬化、動態化管理,做到精準確認、靶向監督。

截至目前,張店區“三個層面”分別落實主體責任清單206項、18330項和8027項。系統全程記實評價納入全年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對考核成績滯後、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嚴肅問責。目前已對49個黨組織和7名黨員幹部進行黨內問責。同時,按照區委帶頭、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的推進機制,以常委會會議聽、專項督導、定向約談等方式著力壓實“關鍵少數”主體責任。上半年,區委常委會聽取專題彙報5次,定向約談單位“一把手”19人次。

派駐巡察監督“全覆蓋”

“一個單位發生嚴重違紀問題,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不可推卸。如果派駐紀檢監察組發現不了問題,那就是失職,發現問題不提醒、不糾正、不查處就是瀆職。”張店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委副主任譚延聆說。

張店區紀委監察委制定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職責實施辦法(試行)》,明確細化監督職責和權限,探索推行派駐監督“三化”(網格化、清單化、常態化)“兩覆蓋”(每月監督對象督導察訪全覆蓋、監督事項及問題全覆蓋)“一報備”(駐在單位定期向派駐紀檢監察組就有關重大事項提前報備),形成上下監督“閉合迴路”。

張店區將82個駐在部門細化為20個網格,實行綜合派駐和專門派駐相結合,重點規範明晰“三重一大”事項的內容、程序、監管措施以及問責情形,動態掌控被監督單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個性風險點,確保派駐監督有力、有為、有效。

同時,張店區突出抓好首輪巡察共性問題整改和鞏固巡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專項檢查工作,對首輪20個巡察單位黨組織存在的354個問題組織專項檢查“回頭看”。聚焦“六個圍繞、一個加強”,啟動第二輪對10個單位的巡察,進行全方位“政治體檢”,查找政治偏差。目前,第二輪巡察共發現問題線索243條,移交問題線索17條,立案3起。第三輪巡察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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