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檢察機關2017年查辦職務犯罪231件300人

2017年我區查辦職務犯罪231件300人,對76名行賄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抓獲潛逃多年犯罪嫌疑人7人。

查辦貪汙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案件21件。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幹部31人,其中,廳局級以上8人。組織查辦了寧夏農業投資集團原總經理陳延(正廳級)受賄案,自治區農牧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吳萬俊(副廳級)受賄案等在全區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嚴重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27件。查辦社會保障、徵地拆遷、扶貧救災、教育就業、醫療衛生、“三農”等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42件,開展了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專項工作。聯合相關部門出臺打擊處理涉林違法犯罪等指導意見,對重大環境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依法批准逮捕17件21人,起訴60件105人。對賀蘭山東麓盜採沙石、西大溝水體汙染等問題跟蹤、監督。對涇源縣、隆德縣、彭陽縣、鹽池縣的4個易地扶貧搬遷重點工程開展預防監牌督辦,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54件,保障了各項扶貧脫貧措施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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