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問答邀您一起讀懂《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

近日,民政部印發《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慈善組織信息公開作出統一規定。現就《辦法》有關問題進行解答。


五問答邀您一起讀懂《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公開透明是慈善事業的基本要求。慈善財產雖然來源於私有,但參與公共事務、涉及公眾利益,一旦捐出就成為社會公共財產,慈善捐贈、慈善活動又享受國家、社會給予的各種優惠便利,必須依靠公開透明來接受全社會監督。慈善組織是接受慈善捐贈、開展慈善活動的主體。因此,辦法通過規範慈善組織的信息公開行為,與慈善法的其他配套規章形成合力,保護捐贈人、志願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眾的知情權,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

五問答邀您一起讀懂《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慈善組織是慈善信息公開的主體、第一責任人。慈善事業公開透明,需要通過“組織化”,將慈善財產與其他個人、企業、單位、國家財產分開。財產捐贈和慈善活動只有通過慈善組織進行,才能實現公開透明、受到有效監管、落實優惠和激勵措施。個人或其他組織直接進行的善行義舉,在道義上可以鼓勵,但從財產上無法與私有財產或者國有財產進行區分,從行為上無法與市場行為或者公共服務進行區分,因而難以按照慈善屬性來踐行公開透明,無法對照慈善宗旨接受監管。為此,《慈善法》將慈善信息公開的主要義務集中於慈善組織。本辦法依據《慈善法》的規定,根據《慈善法》的授權,對慈善組織的信息公開義務進行細化,是對慈善事業進行行政監管、社會監督、司法監督、行業監督的基礎。

五問答邀您一起讀懂《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慈善法》規定民政部門應當在統一的信息平臺(簡稱“統一信息平臺”),及時向社會公開慈善信息,並免費向慈善組織和慈善信託的受託人提供慈善信息發佈服務。為了落實《慈善法》的要求,民政部已於2017年9月1日開通了全國慈善信息平臺(即“慈善中國”),可以供全國各級民政部門和所有的慈善組織免費使用。同時,有些地方政府或者民政部門開發的具有公開慈善信息功能的政府平臺,應當與“慈善中國”聯通,形成數據的統一歸集。慈善組織無需自己建立網站或者其他信息公開平臺,可以依託統一信息平臺履行法律規定的信息公開義務。 在以上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辦法予以明確,凡是與人民群眾關係密切、社會關注度高的信息,都要在上述的統一信息平臺公開,以便於統一查詢、統一監督。開展公開募捐時,除了在統一信息平臺,更應當在募捐活動現場或者募捐活動載體公開信息。涉及主體不廣泛、關注度相對較低的信息,也應當面向社會公開,但可以通過其他渠道予以公開。

五問答邀您一起讀懂《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 慈善組織應當公開哪些信息,是根據慈善組織監管的需要來確定的。從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的特點出發,本辦法突出了對慈善組織財產活動和公開募捐的信息公開。 關於財產活動的信息公開。對財產活動的監管是慈善組織監管的重中之重。關於對慈善組織財產活動的要求,2016年我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制定了《關於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的規定》(民發〔2016〕189號),還即將出臺《慈善組織保值增值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對慈善組織的活動支出和資產管理分別規範。為了配合對慈善組織財產活動的管理,本辦法主要從重要性和關聯性兩個角度明確了慈善組織財產活動的信息公開要求。從重要性角度來說,抓住三個重大環節,即:重大資產變動,重大投資,重大交易及資金往來要向社會公開。有關“重大”財產活動的標準由慈善組織自我決策並向社會公開,讓組織自律和社會監督共同發揮作用(第三條、第十二條)。從關聯性角度來說,抓住慈善組織的發起人、主要捐贈人、管理人員、被投資方等重要關聯方,將慈善組織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捐贈、資助、共同投資、委託投資、資金往來通通納入公開範疇(第四條、第十三條)。對關聯交易採取全面公開,既可以有效防止慈善組織的財產被侵吞、挪用、濫用,又沒有限制關聯方對慈善組織做貢獻,有利於慈善事業健康發展。 關於公開募捐的信息公開。依據慈善法,一般的個人、組織不能開展公開募捐;沒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只能進行定向募捐;慈善組織獲得公開募捐資格方有權開展公開募捐。關於公開募捐的資格和活動管理,民政部已經出臺了《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進行規制,而公開募捐的信息公開則納入本辦法統一規定。與一般慈善組織相比,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應當接受更為嚴格的監督,透明度應當更高。為此,本辦法從三個方面對具有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做出特別要求:一是要求公佈領取報酬最高的前五位人員的報酬金額,公佈各類“公務”活動的費用標準(第五條),這是為了監督慈善組織是否按照慈善法要求“遵循管理費用最必要原則,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二是要求公開募捐活動全過程對外公開,即事前、事中、事後都要公開相應的內容,滿足社會監督的需要(第七條、第八條)。三是要求慈善項目至少每三個月公佈一次進展情況,項目結束後還要做全面公開(第十條)。

五問答邀您一起讀懂《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 慈善組織通過在互聯網發佈信息來開展公開募捐,傳播速度快、受眾範圍廣,既產生了良好的效果,也引起極大關注。網絡募捐既是公開募捐也是信息公開,針對網絡募捐的特殊性,《慈善法》第二十三條專門規定“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佈募捐信息,並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佈募捐信息”;《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也有相應的規定。民政部依據此條規定,已經指定了20家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隨著網絡募捐的開展,有關違法行為需要明確法律責任,可以依據《慈善法》第九十九條第五項“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規定追究慈善組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此,本辦法對《慈善法》和《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進行了銜接(第七條)。

運營人員:春生

審核: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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