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不批捕决定在开学前一天作出

本网讯(通讯员 陈绪丽)“检察官姐姐,这是我开学后做的第一道菜,干烧武昌鱼,老师夸我做得不错!开学第一天,我站在学校大门照了张相,并通过微信发给了您,能重返学校的感觉真好!”

看着犯罪嫌疑人小可站在武汉某烹饪学校门口青春阳光的照片,阳新县检察院“春润工作室”检察官眼前却浮现出8月9日在看守所提审时,小可那恐惧、无助、失落的眼神以及他口中的喃喃自语“8月11日学校就要开学了,我想去学校,我还没有实现我的‘大厨’梦啊!”

犯罪嫌疑人小可,现年20岁,系武汉某烹饪学校的一名学生,四年前多次在网吧夜不归宿,后受朋友邀约,参与两起盗窃犯罪。

8月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该院审查批准逮捕,虽然小可现在已满20岁,但其在作案时刚满16岁;由于小可的父母在北京务工,平时对他管教较少,后小可在网吧结识了一些不良朋友,在朋友的邀约下走上犯罪道路。去年,小可到武汉某烹饪学校学习烹饪,为期两年。今年暑假,小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小可只是为了朋友义气而参与盗窃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且投案自首,主动要求赔偿被害人损失,有悔罪认罪表现;“春润工作室”检察官通过走访小可所读学校,了解到他在学校的各方面表现都不错,没有违纪现象,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都比较高。

“小可无社会危险性,符合不批准逮捕条件,虽然时间紧迫,但一定要让他在开学之日返回学校!且要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让他在‘大厨’梦想的路上充满动力,在人生成长的路上避免再次犯错!”

“春润工作室”检察官加快办案进度,在公安民警的大力配合下,多次与小可的父母、老师沟通,并于8月10日上午与小可的父母、班主任制定了帮教协议,由春润工作室、家长、学校三方对小可的生活、学习、思想进行全方位监管。当日下午3点,该院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三小时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小可取保候审。

8月11日,小可顺利返回学校,继续和同学们一起追逐“大厨”之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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