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起案件審理都見司法改革成效,你所看到的這些「特別」其實都不特別

要聞

司法改革不斷向前推進的成效,正在一個個普普通通案件

審理中呈現出來。

每一起案件审理都见司法改革成效,你所看到的这些“特别”其实都不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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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起案件审理都见司法改革成效,你所看到的这些“特别”其实都不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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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起案件审理都见司法改革成效,你所看到的这些“特别”其实都不特别
每一起案件审理都见司法改革成效,你所看到的这些“特别”其实都不特别

重慶四中法院

每一起案件审理都见司法改革成效,你所看到的这些“特别”其实都不特别

2018年7月10日

7月10日,一起環境資源行政補償案件在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這是重慶四中法院轄區受理的首例自然保護區內因環保政策變化致礦業企業關閉引發的行政補償糾紛案件。

令原告驚訝的是,法院院長孫海龍親自擔任審判長,一位環境資源專家作為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被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縣長出庭應訴,就連法庭內專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席都有人就座。

這場庭審還有一個特別之處,審判長在徵得當事人的同意後,將法庭調查與法庭辯論合併進行,採用 “一事一辯一確認”的方式,使庭審辯論更有針對性、準確性,庭審更高效。

其實,這些看起來很“特別”的元素,在重慶四中法院都早已成為常態。

院長親審案件

就院長親審案件來說,近年來,重慶四中法院不斷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以實實在在的舉措推動院庭長迴歸法官角色,努力實現院庭長辦案制度化、常態化。2017年,院領導共承辦和參加審理案件199件,佔全院結案總數的6.7℅。除了對院庭長辦案數量有“硬約束”外,還通過隨機分案與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轉辦相結合的分案方式確保院庭長辦理大案要案。

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

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在重慶四中法院也屬常見。重慶四中法院近年來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注重發揮人民陪審員的職業優勢和專業特長,強化履職保障,有效發揮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服務群眾、監督司法等方面的職能作用,促進了司法公正,弘揚了司法民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審判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這起案件因涉及土地礦產等環境要素和自然資源,專業性比較強,為了更準確地查清案件事實,特意吸收了一位環境資源專家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協助法官解決審判中的專業性疑難問題。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在重慶四中法院同樣也不是什麼新鮮事。重慶四中法院通過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保障機制、鞏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成果等工作舉措,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保證群眾“告官要見官”。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更有利於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上直接溝通,有效促進行政爭議的實質化解。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觀摩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是重慶四中法院的常客。近年來,重慶四中法院不斷提高接受監督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積極為代表委員履職創造條件,主動邀請代表委員來院旁聽案件、觀摩庭審,不斷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開度。

這可不是“花架子”“走過場”。就拿這次庭審來說,受邀而來的重慶市人大代表萬玉平、楊芙蓉,市政協委員萬繼文,黔江區人大代表李澤玉、楊蕻瑛,黔江區政協委員夏於峰、林光等幾人,在庭審中一刻都沒閒著。他們認真觀摩法官庭審、對合議庭成員的庭審駕馭能力和當事人權利保護情況進行記錄······

他們不僅對庭審過程發表看法,而且對相關工作提出建議。就這次的庭審而言,代表委員們認為庭審中焦點提煉準確、充分尊重雙方當事人權利、庭審程序合法規範。

代表委員們充分肯定了重慶四中法院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重慶四中法院堅持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為助推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他們還建議,對可能產生重大影響或普遍影響的環境資源行政訴訟案件,積極邀請當地黨政領導參加旁聽,增強黨政領導法治意識;妥善審理好“民告官”案件,既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設;及時總結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經驗,通過典型案例擴大審判效果,提升社會公眾對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理解和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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