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分院动态」郑州铁检:检察长带头办案落实员额检察官 办案责任制

“我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工作人员,今天来这里依法对你涉嫌运输毒品一案进行讯问……”

2018年8月15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邱恺来到郑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讯问室,依法对我院受理的一起涉嫌运输毒品罪一审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市分院动态」郑州铁检:检察长带头办案落实员额检察官 办案责任制

邱恺检察长(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自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成为检察机关办案新常态。根据轮案规则,我院受理的一起运输毒品一审公诉案件轮到邱恺检察长办理,该案系一起重大运输毒品案件,且系犯罪嫌疑人体内藏毒,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受案后,邱恺检察长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案例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铁检分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根据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入额检察官特别是入额的领导干部必须办案,并根据有关办案分配比率,设置轮案机制,明确了领导办案的范围、组织形式及应当承担的司法责任等,并将办案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

「市分院动态」郑州铁检:检察长带头办案落实员额检察官 办案责任制

邱恺检察长带头办案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此次检察长深入一线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铁检分院落实司法改革和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对铁检机关落实司法改革精神和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制总体要求、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很好的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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