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難層如何劃分,人員密度多少?消防工程師歷年真題是如何考察?

今天我們來看看建築設計防火中,避難層的相關知識應用,小夥伴們不要怕,真題也就是考到這個應用程度了,不會再比這個難了

避難層如何劃分,人員密度多少?消防工程師歷年真題是如何考察?

2016年技術實務

21、某建築高度為300m的辦公建築,首層室內地面標高為±0.000m,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地面標高為﹣0.600m,地上其餘樓層的層高均為4.8m。下列關於該建築避難層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第二個避難層與第一個避難層相距10層設置

(B)第一個避難層的避難淨面積按其擔負的避難人數乘以0.25/人計算確定

(C)將第一個避難層設置在第十二層

(D)第二個避難層的避難淨面積按其擔負的避難人數乘以0.2/人計算確定

解析: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第5.5.23條,第一個避難層(間)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不應大於50m,兩個避難層(間)之間的高度不宜大於50m。根據題幹描述層高為4.8m,第二個避難層與第二個避難層相距10層,不大於50m,滿足要求,選項A正確。第十二層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大於50m,選項C錯誤;

避難層(間)的淨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數避難的要求,並宜按5.0人/計算,換算為不大於0.25/人,選項B、D均正確。

2015年實務

77、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築應設置避難層。下列關於避難層設置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第一個避難層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不應大於60m

(B)封閉的避難層應設置獨立的機械防煙系統

(C)通向避難層的疏散樓梯應使人員需經過避難層方能上下

(D)避難層可兼做設備層

解析: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第5.5.23條,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公共建築,應設置避難層(間)。避難層(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第一個避難層(間)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不應大於50m,兩個避難層(間)之間的高度不宜大於50m。選項A錯誤;

2通向避難層(間)的疏散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選項C正確;

3避難層(間)的淨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數避難的要求,並宜按5.0人/計算。

4避難層可兼作設備層。設備管道宜集中佈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應集中佈置,設備管道區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與避難區分隔。管道井和設備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與避難區分隔,管道井和設備間的門不應直接開向避難區;確需直接開向避難區時,與避難層區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m,且應採用甲級防火門。避難間內不應設置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不應開設除外窗、疏散門之外的其他開口。選項D正確;

5避難層應設置消防電梯出口。

6應設置消火栓和消防軟管卷盤。

7應設置消防專線電話和應急廣播。

8在避難層(間)進入樓梯間的入口處和疏散樓梯通向避難層(間)的出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誌。

9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選項B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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