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3億!除了張文雄還有誰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來源 | 觀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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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湖南省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文雄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被告人張文雄因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為。

記者注意到,在實際判罰中,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與受賄罪量刑不同。比如張文雄被查出受賄2335萬元,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而張文雄還有5158萬元的鉅額財產無法說明合法來源,法院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

在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方面,受賄10.4億的山西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高居榜首——他還有1.3億財產說不清楚來源,法院一審對其判處死刑。

包鋼焦化廠原廠長受賄824萬

1500多萬財產來源不明

最高1.3億!除了張文雄還有誰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2017年5月5日,包頭市昆都侖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廠廠長杜建立案偵查。

2018年8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法院公開審判被告人杜建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杜建利用擔任包鋼(集團)公司焦化廠燃料科科長、物資供應公司副經理、焦化廠副廠長、焦化廠廠長的便利條件,為他人提供幫助,接受賄賂共計824萬元;被告人杜建的家庭財產中,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有1533萬元人民幣、6萬美元無法說明合法來源。

包頭市昆都侖區法院認為,被告人杜建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最終被告人杜建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銀監會原主席助理楊家才受賄2308萬

3159萬無法說明來源

最高1.3億!除了張文雄還有誰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2017年8月2日,中紀委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主席助理楊家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家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打探巡視和紀律審查信息,為個人職務提拔搞非組織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干預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未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其子經營活動提供幫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決定給予楊家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濮陽市檢察院官網消息,1998年至2017年,被告人楊家才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副行長、銀監會湖北監管局副局長、安徽監管局局長、銀監會銀行監管一部主任、銀監會主席助理兼辦公廳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武漢三元房地產公司、武漢農商行和吳某、方某等個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子代某(另案處理)、其兒子楊某(另案處理)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2308.62萬元。被告人楊家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尚有差額3159萬元楊家才不能說明來源。

2018年7月19日,此案一審宣判,濮陽市中級法院全部採納起訴指控,依法判決楊家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200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被告人楊家才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受賄1296萬

578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最高1.3億!除了張文雄還有誰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2015年2月28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長倪發科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認定被告人倪發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據新華網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發科利用擔任安徽省六安地區行政公署專員、六安市政府市長、中共六安市委書記、安徽省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謀取利益,其本人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或與他人共謀,先後49次非法收受有關單位負責人共9人給予的人民幣、玉石、玉器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96萬餘元。倪發科還對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的578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東營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倪發科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應數罪併罰。案發後,倪發科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認罪悔罪,對其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受賄10.4億元

還有1.3億財產說不清

最高1.3億!除了張文雄還有誰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說起貪汙受賄以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數額之大,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實在令人觸目驚心。張中生也是十八大以來第一個因職務犯罪被判死刑的官員。

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臨汾市中級法院依法對山西省呂梁市政府原副市長張中生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張中生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1997年至2013年,被告人張中生利用擔任山西省中陽縣縣長、中共中陽縣委書記、山西省呂梁地區行署副專員、中共呂梁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煤炭資源整合、項目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0.4億餘元。張中生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對摺合人民幣共計1.3億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臨汾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張中生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張中生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在十八起受賄犯罪事實中,有兩起受賄犯罪數額均在人民幣2億元以上,還主動向他人索取賄賂人民幣8868萬餘元。張中生利用領導幹部職權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嚴重影響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且案發後尚有贓款人民幣3億餘元未退繳,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張中生目無法紀,極其貪婪,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應予依法嚴懲,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中國新聞週刊》曾報道,對於張中生的嚴重貪腐行為,2016年3月6日,時任山西省委書記的王儒林在全國兩會上不點名地提到了張中生。他說,山西119個縣市區,2015年財政收入最少的是3300萬,排在後9位的9個縣都是貧困縣,它們的財政收入加在一起為6.07億。“這位副市長貪腐的金額,現在查實的是6.44億,超過了9個貧困縣去年一年的財政收入。”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莫成貪官“救生圈”

最高1.3億!除了張文雄還有誰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就曾加大了對“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懲處力度,將最高判刑期限由五年增加到十年。但仍然有人認為:該罪有可能成為腐敗分子的“救生圈”、“免死牌”。

張文雄受賄2335萬元,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5158萬元的鉅額財產無法說明合法來源,因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其量刑差異不小。

據報道,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廣東省刑法學研究會秘書長聶立澤認為,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有存在的合理性,因為的確有些財產是沒辦法釐清來源的。“如果單說對這個罪名不信任,就取消這個罪名,也是不合理的,可能會造成大量的不明來源的財產無法用罪名去定義。”

對於存在的問題,聶立澤曾表示:“要建立好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這對於官員的財產來源是否能被查明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合法的收入就進入申報渠道,沒申報的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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