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六個一批」推進省級中心村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為加快我縣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美麗鄉村建設戰略部署,近日,縣司法局、縣依法治縣辦、縣美麗辦聯合轉發省司法廳、省宣辦《關於推進省級中心村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堅持“軟硬件同步,人財物共享”,突出融合發展,採取“六個一批”措施,推進我縣省級中心村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完善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高省級中心村法治化水平,實現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建設一批法治宣傳設施。結合美麗鄉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按照因地制宜、資源整合、簡易適用的要求,在省級中心村推進實施“三個一”工程,即建設一個法治文化公園或廣場、一個農家法治書屋、一個農民法治大講堂或農民學法課堂。法治文化公園或廣場可融入中心村文化健身場所,須做到法治元素明顯,法治內容突出,法治氛圍濃厚。農家法治書屋可依託農家書屋建設,其中法治類書籍需佔書屋藏書量的5%以上。農民法治大講堂或農民學法課堂可依託村委會會堂建設,須做到有標牌、有制度、有氛圍、有活動。

建立一批法律服務中心。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建設以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和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為重點的農村法律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主要依託農村綜合服務中心,承擔法律事務諮詢、矛盾糾紛化解、困難群眾維權、法律服務指引和提供等任務,做到有標牌、有人員、有服務網絡。逐步推進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重點運用“互聯網+”、微信等現代信息技術,為群眾提供全時空的法律服務,努力做到法律諮詢及時解答、維權線索有效收集、矛盾糾紛線上化解。

培訓一批村“兩委”幹部。結合農民學法用法工作計劃,每年對村“兩委”幹部開展法律知識輪訓和考核,考核結果與“兩委”幹部年度績效掛鉤。重點加強憲法和涉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組織學習與農村生產生活、民主管理以及基層黨建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兩委”幹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層事務、防範和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推進基層組織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培養一批普法工作者隊伍。縣司法局已組織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及機關幹部與每個中心村推選出來的部分“法律明白人”建立了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微信群,學習討論法律問題,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諮詢,普及宣傳法律知識。安排普法宣講團成員、普法志願者定期進村入戶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重點為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留守婦女提供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

完善一批農村調解組織。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加強省級中心村人民調解組織建設,保障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工作經費,人民調解作用充分發揮,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加強人民調解員培訓,提高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

打造一批鄉村特色法治文化載體。積極推進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在本地本村傳統文化中融入法治元素,推進創作基層群眾可親、可學、可用的法治文化作品。組織開展優秀法治文藝作品進社區、進鄉村活動,推進送法治戲劇、法治書籍、法治微視頻入居進村。在村莊主幹道和公共活動區域,利用道旗、綠植等景觀加註法治元素,宣傳法律法規,弘揚法治精神。(安慶市法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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