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推行普法責任清單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把法治宣傳教育擺在全面依法治國重要位置,取得了顯著成就。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通知》(中辦發〔2017〕31號)明確提出:制定本部門普法責任清單,明確普法任務和工作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辦發〔2017〕31號文件精神,近日,全國普法辦印發了《中央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第一批)》。

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是黨中央對深化依法治國實踐作出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是新時代全民普法的標誌性舉措。這將有力地促使普法工作從普法與執法“兩張皮”變為普法與執法有機融合,從主管部門“獨唱”變為各部門“大合唱”,從“軟任務”變為“硬指標”,也促使新時代的全民普法工作在理念、方式、責任、機制上都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建立普法責任清單是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明確要求,是落實普法責任制的一項重要配套措施。全國普法辦統一編制的《中央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第一批)》明確要求,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國家安全法、監察法等憲法相關法,學習宣傳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法規,這是各部門的共同普法責任。普法責任清單還從各部門執法司法任務實際出發,將各部門負責執行的重點法律法規規章以清單的形式列示出來,明確了普法主體責任是什麼,任務有哪些,劃定了普法工作的“責任田”,使之可量化、可考核,將有力保障普法各項職責任務的落地生根。

推出普法責任清單,只是落實普法責任制的第一步。普法責任清單不能只是寫在紙上、掛在牆上,關鍵是要落實到各部門日常工作和執法、司法活動中,推動“誰執法誰普法”各項任務全面落實。要紮實做好本系統普法,加強執法普法者自身對國家有關法律制度的理解、把握,切實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起草制定過程向社會開展普法,提高公眾對立法過程的參與;要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積極開展以案說法,把對熱點難點問題的依法處理變為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讓人民群眾真正懂得法律是實現公平正義的保護者。當前要按照黨中央部署,深入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自覺履行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的職責,在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全過程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努力推動在全社會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大格局。

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照普法責任清單,加強對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對責任落實到位、普法工作成效顯著的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責任落實不到位、普法工作目標未完成的部門予以通報。在即將開展的“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中,要把普法責任清單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開展專項檢查或專題調研,及時瞭解掌握各部門清單落實進度情況,發現和整改糾正問題。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新時代的全民普法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推動“七五”普法深入開展,提升全民族法治素養,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共享依法治國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為全面依法治國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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