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动作,看鄂州“两办”如何力挺鄂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2018年8月6日,鄂州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 推动法治鄂州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全市各级党(工)委、人大、政府、纪委监察机关及司法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求检察机关要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积极、审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法治鄂州建设。

大动作,看鄂州“两办”如何力挺鄂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二是强化支持保障,着力营造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良好环境。

全市各级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检察公益诉讼,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有计划听取和审议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专项报告,适时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各级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要推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保障力度;各级政协组织要切实发挥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作用,通过建议和批评的方式,进行民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负责人干预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干扰人民法院审判、拒不出庭、拒不纠错整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各级人民法院要及时依法受理、审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建立公益诉讼联系会议制度,要与检察机关共同研究解决公益诉讼中关于举证责任、证明标准、庭审规范、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共同促进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调阅行政执法卷宗、接受询问和咨询、委托鉴定、评估、审计、勘验无证与现场,以及开展其他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

四是把握工作重点,全面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

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责任,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并重,坚持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病症,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提高办案质效并重,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氛围。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引导,突出宣传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典型那里和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公益诉讼,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增强法治观念和公益保护意识,积极参与、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检察机关主办、国家机关全力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大动作,看鄂州“两办”如何力挺鄂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据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及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法院已判决4件。全市3个基层检察院均提起1件以上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了立案、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全履盖。

大动作,看鄂州“两办”如何力挺鄂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鄂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督促恢复被损毁或占用的国有林地、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耕地385.1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789.1万元;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源地、河流湖泊面积227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5公里;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2家,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不含大气污染企业)4家,关停未依法办理环评的企业7家,关停、整治违法养殖场5个,清理保护被污染土壤21.5亩;督促清除各类固体废物4287.4吨,其中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4253.6吨,占地面积33.8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5.4吨;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700万元,督促收回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建设用地152.9亩,没收地上建筑物面积1165.7 平方米,督促追缴罚款及加处罚款164.6万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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