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重点工作」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强化民事法律监督助力六项重点工作

「六项重点工作」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强化民事法律监督助力六项重点工作

「六项重点工作」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强化民事法律监督助力六项重点工作

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强化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检察监督,近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对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办理的刘某某与继子靳某某因分家产纠纷一案的民事调解进行了法律监督。

「六项重点工作」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强化民事法律监督助力六项重点工作

(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工作人员与山门法庭办案人员走访村委会)

白沙镇检察室工作人员认真查阅案情,与山门法庭对本案进行走访调查。首先到被告人靳某某居住地村委会了解原被告矛盾发生前的关系及原告目前的生活状况,得知在灾后重建时,镇政府给刘某某丈夫靳某甲发放补助款2万元用于修建房屋。儿子靳某某将宅院一分为二后,在前院修建房屋自己居住,后院由父亲及继母刘某某居住。在靳某甲去世后,2017年刘某某居住的房屋因年久失修成为危房,镇政府发放给刘某某危房补助金5万元。靳某某遂帮助刘某某在后院修建北房及大门,共花去四万余元均由靳某某支付,后双方产生纠纷,靳某某将北房门上锁,不让刘某某居住。为此,原告刘某某一纸诉状将继子靳某某诉至法院。随后,白沙镇检察室与山门法庭工作人员来到被告靳某某家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进行现场取证,与靳某某妻子谈话做思想工作,让其规劝外出务工的丈夫靳某某回家,还通过微信与靳某某进行了视频通话,告知其案件办理情况及调解解决此事的益处。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调解成功,北房仍由原告刘某某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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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工作人员与山门法庭办案人员送达法律文书)

「六项重点工作」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强化民事法律监督助力六项重点工作

该案件是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与基层法庭联系的有利契机,也是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保障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参与乡村社会综合治理,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时机。在今后工作当中,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将以此案为契机,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形成对法庭监督长效体系。派驻白沙镇检察室通过与人民法庭座谈、旁听庭审活动、查阅审判卷宗等形式,对人民法庭审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审判活动进行全面了解和监督,双方就建立监督长效机制达成一致意见。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对法庭诉讼违法行为调查。派驻白沙镇检察室重点开展对法庭程序违法、调解违法、执行活动违法等方面的监督。

三是制定规范文件,开展检察室对法庭执行活动的监督。一方面,明确监督与配合的范围。对于涉及民生及当事人反映强烈、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的案件或认为有必要介入的执行案件, 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可提出协助执行的建议,经协商后参与执行;对于涉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执行案件,检察室可派员参与。人民法庭在办理执行案件中碰到复杂、疑难情况,可要求派驻白沙镇检察室派员参加案件讨论;另一方面,明确监督的内容与方式。派驻白沙镇检察室对人民法庭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时所执行的财产是否明显超标、扣押案外的财产是否合理,影响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是否及时恢复执行等内容依法进行监督。同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发出检察建议后,及时沟通联系,督促人民法庭及时整改,确保检察建议效果。

供稿:派驻白沙镇检察室 审核:宋天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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