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區通報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違規公款購買高檔菸酒受處分

湘潭在線8月22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謝雨芬 通訊員 黃惠)違規用公款購買大量高檔菸酒、茶葉用於公務接待,多名鎮領導幹部被處理,日前,雨湖區紀委監委通報了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7年9月,市委巡察第一組對雨湖區姜畲鎮黨委開展了為期1個月的政治巡察。之後,將姜畲鎮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線索移交雨湖區紀委監委查處。

經查,2013年至2015年,時任姜畲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安排鎮財政所負責人用公款購買大量高檔菸酒、高檔茶葉用於公務接待活動。為避免有關部門從行政賬上發現開支高檔菸酒、高檔茶葉的情況,鎮財政所負責人採取在機關食堂列支的方式將相關費用予以處理。雨湖區審計局對姜畲鎮原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時,鎮財政所隱瞞機關食堂賬目、機關工會賬目不報,致使相關大額“三公經費”開支脫離審計監管。

2018年6月,姜畲鎮原黨委書記谷金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姜畲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彭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姜畲鎮副鎮長陳慶受到記大過處分;姜畲鎮財政所原所長劉天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誡勉談話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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