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公布:“扔烟头拍照”事件中烟头确系两人沿街拾取,对此你怎么看?

西部微谈


今天上午官方发布了关于这次扔烟头拍照事件的详细回复,在这次回复里面,官方比较罕见的回答了网友提出的热议问题。

除此之外,官方还发布了比较完整版的视频,在这个视频里面,可以看到两名检查员沿街的确可以看出有弯腰捡东西的动作。

在这次公开的调查情况中,官方回应了两名检查人员的身份、烟头来源、烟头集中拍照的问题。

除此之外,还回应了关于环卫工人被处罚200元的问题,而且处罚的是夫妻两人的共同工资是200元,一人是100元,处罚时间是2017年12月26日。

此外,官方还检讨了两名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那么对于此事,这一次官方的回复算是比较详细了,也基本可以确定是两名检查人员确实是捡烟头了,但是,还有一些细节问题是非常值得思考的:

1.在官方公布的视频中,两名检查人员沿街捡了好几次烟头,而保洁员跟检查员的距离并不远,而且应该是还没有扫到被捡烟头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保洁员是往右边走的,检查员是往左边走的,而检查员则在保洁员那个位置附近捡到了烟头。从视频中还可以看到,保洁员正在边走边打扫。所以,检查员这个时间点捡到的烟头是否是打扫路面完成以后还是未完成的,就有疑问了!如果还没打扫就捡到烟头,这算是一种什么行为呢?算是故意的吗?

2.两名检查人员作为检查者,并不能以身作则,从公开视频里面的截图可以看到,环卫车距离丢烟头的位置不过三四米左右吧?清点完点头就不能自己捡起来丢进旁边垃圾桶或者环卫车里面?

3.两名检查员离开以后,旁边的老人和店主就开始用手指向丢烟头的地方,可见这种行为应该是不止一次了。

4.官方也知道存在一些问题,也说了该如何改进,但是却没有看到相关责任人的一个处罚问题。难道说工作人员工作做的不到位,就没有什么处罚了吗?而环卫工工作做的不到位就直接罚款?

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保险岛岛主


一个小小的烟头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质疑,牵扯了太多的精力,不管莲湖区调查经过写的如何清晰细致,不管他们调取的视频多么清晰可鉴,我想依然会有很多人选择不相信,坚持认为这是一种嫁祸于人的行为。这就是"塔西佗陷阱"带给我们的思考和教训。

对于莲湖区的情况公报,我认为是可信的,并没有自我包庇,而且这次的回应对上次的要诚恳细致的多,对网友的质疑都一一进行了说明和解释,而且还有图有影像,同时还对自身工作进行了反省以及下一步的措施。

我认为对于捡烟头一事引发的舆论风潮,莲湖区应该想一想根源性的问题,为什么人们宁肯选择相信这是真的,而不愿意相信这是假的呢?这件事情说明当地对于环境卫生的管理问题,已经进入了严重的格式化误区,捡了烟头还要细化到个数,还要进行摆拍取证,这一个例证足以说明,在管理上已经走入了一种可怕的极端。

市容秩序包含很多种,可以具体细化到若干小项内容,如果每一项都要机关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类似捡烟头一样的工作,那么这些工作人员基本上就没有什么精力干其它事务了,天天浮于这些细支莫节的小事儿,何尝不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元芳有看法


这次西安烟头事件的爆炸发酵,不亚于当初西安制定的每平方灰尘按克罚款清洁工的事件,对于这两起都是针对清洁工的罚款事件,再一次把公众的眼球拉向了西安。

虽然地方近期对此事件的视频作出了详细的解释,但是大家的愤怒依然未止,一座城,最卑微收入最低的就是清洁工,大家的愤怒源于这些管理者的疏忽给清洁工带来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地方近期给出了详细的视频回应解释,并且补充说明二人确系捡烟头,但是事实附近的清洁工因此被罚200元,这就是她们的工作疏忽?这算不算钓,鱼执法?在清洁工还未扫到的地方捡烟头,并且拍照取证,并且罚款,按理说这就是钓鱼执法,不合常理。

西安,是一座古城,也是一个革命老区,为什么这座城的管理人员就不能善待收入低微的清洁工?记得去年西安的城市管理者制定了每平方灰尘按克的规定来罚款清洁工的时候就已经让人惊呼,如今这次事件的放大,希望地方有所改进,善待清洁工。



工地小跟班


老鬼想说:“不要道德绑架,也不要轻信人言,更加不要人云亦云!”


老鬼知道关于这个事件在网络上的迅速发酵来源于社会矛盾的激化,或者说政府的公信力仍然有所缺失,导致一旦出了事情,同情弱者和不相信政府的某些部门马上会占据大多数人的脑子和言论。就像只要碰到是城管的事情,不管三七二十一,肯定是城管错了。

可是真的就一定是他们错了吗?

老鬼也不喜欢城管,或者说政府的某些部门。特别是在杭州生活了这么多年,每次回西安政府部门办事情,还是感觉像求他们一样,让老鬼很不舒服。

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于北方很多城市,让老百姓苦不堪言。这点毋庸置疑。

然而,这次西安“扔烟头拍照”事件,在最初老鬼就说了,不要人云亦云。有些事情不一定就是弱者说的那样。

因为中国有句俗语:“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知道,会有很多人来喷老鬼,然而在关于“扔烟头拍照”事件中,老鬼在前面的一个问题回答中就说了“不要人云亦云的来抹黑西安,抹黑了有什么好处呢?”,我们需要的是证据和实事求是。

至少这次事件中,政府层面不止一次的出面举证和解释说明充分说明了这点。

作为一个在外地的西安人,老鬼希望西安越来越好,同时不避讳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恶劣事件!

老鬼一样会讨伐,但是这次“扔烟头拍照”事件中,也许错误的仅仅是检查人员工作方式方法的问题,而并不是网上盛传的“恶意扔烟头,罚款环卫工人”!

所以他们的工作方式方法确实存在问题,那么调整和整改就是了。不需要扩大到“恶意”这个层面!

也许这样的回答会让老鬼被喷,但是事实是什么样的,我们就应该怎么样表达自己的观点!

西安是我家,美丽靠大家!~喊句口号吧!


我是老鬼,社会热点达人,我们的观点影响我们的生活!


老鬼杂谈


烟头确是检查人员沿路捡的,不等于这样做就正确了

这一次,烟头的来源总算说清楚了。报告称,经查看沿途监控录像,两名检查人员在铁运校西侧、公交站、柏岭金属材料店附近均有多次明显的俯身捡拾动作,可以清晰看到,这些烟头应属其沿途捡拾收集。

烟头的来源很关键,既然视频证实确是检查人员沿路捡到的,且在同一个责任区域内,也就是说,不存在栽赃情况。在这一点上,应该还城管一个清白。当然,造成这种误解,也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如果一开始就公布完整视频不就好了?因此,不能怪舆论,只能怪自己最初的回应过于简单粗暴,缺乏说服力。

可是,虽然烟头是沿路捡的,但不代表这种检查和考核方式就合理。如果说这些烟头是环卫工根本没发现,没打扫,责任该算他们的。但如果他们已经把路面打扫干净,事后又有人丢烟头,他们不知道,也顾不过来。

检查人员把路上的烟头都捡起来数,都归结于环卫工不认真打扫,显然是不公平的。你就是给他十双手、十双眼,也顾不过来呀。不信,请检查人员换位试试,让环卫工来检查,看看自己能不能比环卫工搞得更彻底,保证路面什么时候都没有烟头?

路面有烟头,只对扫烟头的进行考核,而不想办法从源头上去管管那些随时随地丢烟头的路人,无非就是转嫁责任、欺负弱势群体罢了。


李蓬国一针见血评论


整个“烟头事件”发酵到今天,还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出来,实在是一件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

时至今日,事件的真相如何、是不是两名卫生检查人员对环卫临时工进行栽赃陷害也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西安市辛辛苦苦打造起来的城市名片因为这次“烟头事件”毁伤殆尽。在此事件当中,受伤害最大的应该是西安市的城市形象。

尽管西安市莲湖区委区政府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想要尽快澄清并且平复此次事件,但取效甚微。

互联网上的舆论普遍倾向于同情环卫工人,而不相信那两个倾倒烟头的女性管理人员。

这次“烟头事件”再一次对政府公信力进行了透支和消耗,也更加激起了人们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和对事件真相的渴求。




朴太铉


费劲心力,就是为了证明什么?我相信现在的技术手段,不可能做不到的。清点烟头?我就不信了,你把袋子拿到手里就数不出来,咱们不是抬杠,你可以做下街头调查,像这种情况是拿在手里好数,还是倒在地上好数。再说那段视频很明显,两个检查员把烟头倒在地上,除了一个检查员用脚踢了踢,没有一点儿清点的感觉吧?另一个就根本没有上前,直接拍照走人,这是铁的事实吧?除非说这两个检查员天赋异禀,清点天才,就是为了清点烟头而生的,那瞥一眼就知道有多少,就是放在袋子里数不出来,随便怎么解释吧?反正人家怎么说都有理。还有把烟头倒在地上拍照留存,不知道是检查员自作主张,还是就这么要求的。总之,这么一公布,环卫工不仅累死累活地干活,还得要倍受社会指责;检查员溜溜达达,反而是正面典型,一般不都是这种大圆满结局吗?危机公关高手……


崔大乘


事件一步步接近真相,从官方公布的情况来看,应该是比较真实的情景,我们也不否认,但是公布真相并不代表问题已经解决了,那就是作为检查人员究竟是为了工作,还是为了考核本身,如果是为了工作,那么环保问题难道是环卫工人一个人的职责?

为什么要在环卫工人还没有打扫到的地方捡拾,而且有为什么清点之后不把烟头捡起来放到垃圾桶,如果这样的考核就为了考核环卫工人的绩效,那么我们要这样的检查人员何用?

一个都把垃圾乱扔乱放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去检查别人呢?

而且从各种证据来看,显然这样的行为不是第一次,那么,官方调查之后为什么不公布处理结果,官方这样的考核细则有没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问题?有关负责人责任是怎么追究的,都没有一点说明,显然是旁顾左右而言它,所以不要把问题大而化之,群众要求的是真正的真相。


煮茶闻书香


关键问题不是烟头是哪里来的、怎么来的?关键是数烟头难道需要倒在地上,用脚踢开吗?怎么光看到有人拍照,没有数烟头呢?32个烟头难道眼睛一瞥就可以数清?反正,不是不信这种说法。


冠山剑锋


视频一二拍摄于同一时间段,视频一中9点04分58秒检查车辆路过检查人员,并在10秒后超过检查人员消失在镜头中,9点05分15秒在检查人员附近停了一辆公交车并在05分28秒明显超过检查人员,而在视频二中并未出现检察车辆,且53秒处公交车才超过两人。造假过于明显!一周时间,果然导演及剪辑水平有点欠缺!我看了两遍,只看到这么多,希望大家继续补充![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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