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勘察設計資質 註冊人員轉移手續辦理流程

首次申請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企業,註冊執業人員如何辦理轉移手續?小編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申請勘察設計資質 註冊人員轉移手續辦理流程

申請勘察設計資質 註冊人員轉移手續辦理流程

申請勘察設計資質 註冊人員轉移手續辦理流程

(1)首次申請勘察設計資質的企業,其申報的註冊執業人員如是已註冊人員,應提供原註冊企業和申請資質企業以及原省級註冊管理部門出具的已申請變更的證明材料。

若為取得執業資格但尚未註冊的人員,應提供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及省級註冊管理部門出具的已申請初始註冊的證明材料。

三個月內應辦結註冊執業人員變更手續,持註冊證書及有效執業印章,經發證機關核實後予以批准,頒發資質證書。

(2)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領取資質證書,其申報的註冊執業人員應辦理完註冊執業人員變更手續,並提供加蓋有效執業印章的註冊證書複印件。

(3)對於兩家及以上具有資質的企業因合併申請資質的,原企業的註冊執業人員均可以作為合併後企業的註冊執業人員認定,並按相關規定辦理變更註冊手續。

(4)對於具有資質的企業因分立申請資質的,註冊執業人員的認定按企業首次申請資質辦理。

首次申請勘察設計資質也要注意這些問題:

新成立企業申請資質能否一步到位,申請甲級?新成立企業申請資質及工程勘察設計企業申請資質增項最高不超過乙級(含乙級)。

企業申請轉正應在何時提出?企業申請暫定級轉為正式級別,應在證書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申請。有效期滿後,其資質自行失效;有效期滿三個月後仍未提出申請的,不再受理轉正申請,並由原發證機關收回資質證書。

申請暫定級轉為正式級別的核定中出現哪些問題?申請暫定級轉為正式級別,經核定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發證機關應准予轉為正式級別。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發證機關根據其實際情況分別給予延期轉正、重新核定、撤銷資質等處理:

(1)僅經營業績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發證機關可給予延長資質有效期的處理,延期轉正期限為一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應再次提出轉正申請,符合要求的給予轉正,不符合要求的由發證機關給予撤銷資質或重新核定資質的處理。

(2)除經營業績外,其他條件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發證機關應給予限期撤回原資質並重新核定資質等級的處理。

(3)重新核定的資質應降低原資質級別或縮小原資質範圍;按資質審批權限,達不到發證機關管轄最低資質等級標準要求的,應撤銷原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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