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9學位申請越來越近了
家長們對報名所需材料、時間安排等
也是越發關注
2019申請學位的家長
租賃、社保、居住證、孩子身份證等
(▲直戳可查看指南文章)
需要提前準備
千萬不要到了報名前才慌慌張張
去年可有不少家長因為材料不全
連初審都沒有過
當然
有個好消息是
深圳各區目前都不要求雙居住證
即
非深戶家長一方有就行那麼
深圳各區申請學位
都需要提交哪些證件呢
報名時間、流程安排如何
提前Get不慌張~
備註:
★ 以下內容為小編根據深圳各區2018年學位申請政策及已公佈2019年政策預告整理而成,就目前而言具有較大的參考價值。
★ 關於學位申請時間、流程的安排,放的是2018年的,僅供大家瞭解個大概。
★ 本文只是整理各區材料清單 ,具體證件要求可在【本地寶深圳升學】對話框回覆【材料】獲取。
★ 當然,最終以各區教育局2019年招生公告為準。
羅湖區小一初一學位申請材料
(PS:證明原件,不用交複印件)
(一)深圳戶籍兒童
1. 兒童出生證、適齡兒童及父母戶口本、身份證。
2. 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3. 父母的計劃生育信息記錄。
4. 申請初一的:
非本區小學畢業生提供《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及《驗證通知》。
(二)非深戶籍兒童(含港澳籍)
1. 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 兒童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
港澳籍兒童還需核驗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父母與子女親屬關係證明;
3. 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4. 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記錄;
5. 父母的計劃生育信息記錄。
6. 申請初一的 :
非本區小學畢業生提供《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及《驗證通知》。
連續滿 1 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三)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
屬於享受政府特殊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現役軍人子女享受軍人子女入學優惠待遇。
申請小學和初中學位的現役軍人子女,請家長帶上戶口本、軍人有效身份證件、居住證明等資料到深圳警備區政治工作處登記備案。聯繫電話:22389035。
(四)臺灣籍兒童
1. 區教育局出具的《臺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憑《臺胞證》到教育局教育一科辦理》;
2. 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託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 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五)住房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要求及說明
1. 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屬於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轄區社區工作站開具相應證明)自有住房可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 申請學位的房產,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擁有≧51%的產權。
3. 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
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及與房屋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
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附付款憑證);
②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
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及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即無房證明)。
4. 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
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本,同時提供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及與居住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
5. 單位職工(集體)宿舍。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住房屬所在單位所有。
申請人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父母(或監護人)與所在單位的工作關係證明和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及與居住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按租房(藍本)處理。不予積分。
6. 2019年4月30日前未入夥的住房,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住址變動後再申請轉學插班;
8月31日前能入夥的,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7. 《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的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
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有效的租房憑證。
同時提供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即無房證明)和與居住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
8. 租住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軍產房和其他特殊房產,無法辦理正式《房屋租賃憑證》(紅色封面)的,應到租賃管理部門開具《房屋租賃信息》(藍色封面)證明。不予積分。
9. 計算租房起始時間以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或《房屋租賃信息》發證日期為準,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滿一年。
同一地段前後連續租賃合同可合併計算租住時間,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19年9月30日。
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的學位申請。
10. 《內地居民採集表》由社區工作站出具;
《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可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檔案管理部查詢打印(地址:羅湖區愛國路3046號惠名大廈)。
羅湖區小學一年級
1.網上預申請:4月23日-5月2日
2.提交申請材料:5月5日-7日
3.公佈新生名單:6月29日
4.新生報到時間:具體時間以學校的《新生報到通知書》為準。
羅湖區初中一年級
1.網上預申請:4月28日-9日
2.提交申請材料:5月12日-14日
3.公佈新生名單:7月6日
4.新生報到時間:具體時間以學校的《新生報到通知書》為準。
福田區小一初一報名材料
(學校只驗原件,不收復印件)
(一)深圳戶籍兒童
(1)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就學兒童及父母的身份證和全家戶口簿,必要時要提供親子關係證明。
(2)福田區住址住房證明材料:
①由深圳市規劃和國土部門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產權證書或有效購房合同;
②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登記備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必須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一年以上);
③軍產房、合作建房、集資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證明文件。
(二)非深圳戶籍兒童(含港澳籍兒童)
(1)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就學兒童的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材料,必要時需提供親子關係證明。
溫馨提示:港澳籍兒童身份證件為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親子關係證明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後臺回覆“親屬關係” 即可獲取親屬關係公證書辦理指南)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的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材料;
父母均為非深圳戶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證等證明材料。
(2018年單居住證即可,目前也沒收到2019年要求雙居住證的通知)
(3)福田區住址住房證明材料(參照深圳戶籍兒童申請入學的住房住址證明材料);
(4)監護人在深就業證明材料:
父母均為非深圳戶籍的,需提供具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勞動保障卡;
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免提供在深就業證明材料。
(三)臺灣籍兒童
(1)父母及兒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就學兒童的戶籍謄本原件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父母的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必要時要提供親子關係證明。
(2)福田區住址住房證明材料(參照深圳戶籍兒童申請入學的住房住址證明材料)。
(3)區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
(四)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子女
屬於享受政府特殊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福田區小學一年級
1.網上預報名:4月23日-5月2日
2.志願填報:5月3日-5月4日
3.初驗報名信息:5月5日-5月7日
4.材料審核及複核:5月8日-6月6日,6月7日-6月15日
5.統籌學位:6月16日-6月25日
6.公佈名單:6月26日
7.新生報到:6月27日
福田區初中一年級
1.網上預報名:4月23日-5月2日
2.志願填報:5月3日-5月4日
3.初驗報名信息:5月5日-5月7日
4.材料審核及複核:5月8日-6月13日,6月14日-6月22日
5.統籌學位:6月23日-7月2日
6.公佈名單:7月3日
7.新生報到:7月4日
南山區小一初一學位申請材料
1.深圳戶籍兒童
(1)《南山區2019年秋季小學/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報名後自己打印);
(2)全家戶口本;
(3)住房材料
購房戶:
兒童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複印件加蓋銀行章);
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租房戶:
必須提交在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同時需提供《房屋租賃管理費》發票(2013年1月1日之後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票);
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但不能積分;
(4)父母必須到本市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或核對計劃生育信息。
(5)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或在讀證明;(申請初一)
(6)學生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可在學生註冊時提交)。
2.非深圳戶籍兒童(大陸地區)
(1)《南山區2019年秋季小學/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報名後自己打印);
(2)全家戶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證》;
(3)住房材料
購房戶:
兒童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複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PS:申請學位的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商務公寓等。
若家長用商住兩用公寓申請學位的,須提供該家庭在深圳市的無房證明。
租房戶:必須提交在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同時需提供《房屋租賃管理費》發票(2013年1月1日之後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票);
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但不能積分;
PS:非深戶2019年申請學位的,須提供2018年4月30日以前辦理的學區內有效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12月31日。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
(5)父母必須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相關計劃生育信息;
(6)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或在讀證明;(申請初一)
(7)學生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可在學生註冊時提交);
(8)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3. 港澳籍學生
(1)《南山區2019年秋季小學/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報名後自己打印);
(2)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父母本市居住證、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親屬關係公證書;
(後臺回覆“親屬關係”即可獲取親屬關係公證書辦理指南)
(3)購房戶:學生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複印件加蓋銀行章);
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租房戶:必須提交在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同時需提供《房屋租賃管理費》發票(2013年1月1日之後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票);
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但不能積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
(5)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或在讀證明;(申請初一提供)
(6)學生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可在學生註冊時提交);
(7)父母必須到本市戶籍地或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相關計劃生育信息;
(8)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南山區小學一年級
1.網上申請學位:4月17日上午9時-4月26日下午14時
2.到學校驗核材料:4月28日-29日,共2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3.學校補驗材料(指已在網上申請,學校初驗沒有通過的):5月3日下午14:30-17:00
4.公佈錄取名單:6月28日下午15時後
5.新生到小學註冊:6月30日-7月1日
南山區秋季初中一年級
1.網上申請學位:5月2日上午9時-5月10日下午14時
2.到學校驗核材料:5月12日-13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學校補驗材料(指已在網上申請,學校初驗沒有通過的):5月17日下午14:30—17:00
4.公佈錄取名單:7月5日下午15時後
5.新生到學校註冊:7月7日-8日
鹽田小一初一學位申請材料
(PS:家長只需交驗原件,無需提交複印件)
(一)深圳戶籍兒童
1.《鹽田區2019年秋季小一/初一學位申請表》(網上填寫後打印,一式兩份)。
2.兒童及父母戶口本、身份證,兒童出生證(小一需要)。
3.住房證明材料,即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書》(含首期房款收據);
或《房屋租賃憑證》(在鹽田區所轄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
或其他類合法住房(包括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祖輩房、單位房和廉租房等)證明材料。
租住無產權房屋的,應提供房屋租賃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信息》。
4.計劃生育信息登記及核對。
深戶家庭應在網上報名前持相關資料到深圳市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及核對計劃生育信息。
5.2019年春季就讀小六在校生證明(市內就讀六年級的無需提供)。(申請初一提供)
以上資料除4外,均需驗原件。
(二)非深戶兒童(含港澳籍)
1.《鹽田區2019年秋季小一/初一學位申請表》(網上填寫後打印,一式兩份)。
2.兒童及父母戶口本、身份證,兒童出生證(小一需要)。
港澳籍適齡學童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以及由深圳公證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與學童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後臺回覆“親屬關係”即可獲取親屬關係公證書辦理指南)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居住證發證時間須在2019年4月1日前。
若申請人父母有一方為深戶,則無需提供居住證,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證。
4.住房證明材料
即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書》(含首期房款收據);
或《房屋租賃憑證》(在鹽田區所轄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
或其他類合法住房(包括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祖輩房、單位房和廉租房等)證明材料。
租住無產權房屋的,應提供房屋租賃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信息》。
5.兒童父母一方在深參保的社保卡。
截至2019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滿1年的在深社保,繳納險種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補繳的社保不算積分。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申請的僅需提供社保卡,但帳戶內必須有扣款記錄,否則社保信息核驗不能通過。
6.計劃生育信息登記及核對(在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辦理)。
非深戶兒童家長應在網上報名前持相關資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登記計劃生育信息。教育部門實行聯網核驗信息,核對結果作為積分依據。
以上資料6外,均需驗原件。
(三)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
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鹽田區小學一年級
1.網上申請學位:4月25日-5月4日
2.學校初審申請資料:5月7日-11日
3.學校公佈預錄取情況:5月15日
4.就讀及免費資格審核:5月16日-6月11日
5.複核審核結果:6月20日-28日
6.公佈錄取名單:7月2日
7.新生註冊:7月2日-7月4日
鹽田區初中一年級
1.網上申請學位:4月25日-5月4日
2.學校初審申請資料:5月7日-11日
3.學校公佈預錄取情況:5月15日
4.就讀及免費資格審核:5月16日-6月11日
5.複核審核結果:6月20日-28日
6.公佈錄取名單:7月2日
7.新生註冊:7月2日-4日
龍崗小一初一學位申請材料
1.深圳戶籍適齡兒童
●兒童出生證;
●戶口本;
●住房證明材料。
即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信息等材料。
2.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含港澳籍)
●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證;
●住房證明材料。
即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信息等材料;
●父母持有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養老險和醫療險必須為同時在繳狀態)。
★備註:港澳戶籍適齡兒童除按照非深戶籍適齡兒童提供資料外,還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親屬關係公證書(為提高審核效率,建議在深圳市、區公證部門辦理)。
(後臺回覆“親屬關係”即可獲取親屬關係公證書辦理指南)
3.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
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提示:
家長提交的證件材料由學校查驗原件,核對申請表。
屬於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和集體宿舍(統稱為“特殊住房”)的居住證明材料原件由學校收驗並留存備查。
龍崗區小學一年級
1.網上預約報名:4月16日-4月30日
2.學位申請:5月7日-5月10日
3.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5月14日-6月16日
4.查詢和複核審核結果:6月9日-6月16日
5.公佈錄取名單:7月5日
龍崗區初中一年級
1.網上預報名:4月23日-5月7日
2.學位申請:5月14日-5月17日
3.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5月19日-6月22日
4.查詢和複核審核結果:6月18日-6月22日
5.公佈錄取名單:7月6日
寶安區小一初一學位申請材料
1.深圳戶籍兒童
(1)身份證明:
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2)住房證明:
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
或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學位類型為第3、6類的學生需要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均沒有本市商品房(含房產信息登記部門能查詢到的私宅)的證明。
PS:在寶安租房申請學位需要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
3.計劃生育信息核驗:
深圳戶籍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
2.非深戶籍兒童
(1)身份證明:
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住房證明:
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
或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PS:在寶安申請學位需要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
申請學位的,房屋證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其中提供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的,租賃有效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至少能夠覆蓋到2019年12月31日。
(3)就業證明:
兒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需提供社保的具體險種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4)計劃生育信息核驗:
大陸地區非深圳戶籍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
3.臺、港、澳及外籍兒童
(1)臺灣籍兒童:
①區臺辦駐各街道政務大廳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和區教育局各學區教育辦批准同意入學的《臺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
②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託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③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範圍內的有效住房證明。
(2)港澳籍兒童:
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按非深圳戶籍兒童參與積分排隊。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②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
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③住房證明:
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
或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證書;
⑥計劃生育信息。
港澳籍適齡兒童申請深圳市義務教育公辦學位,也和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的學生一樣,要核驗計劃生育信息,一樣參與計生積分。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
(3)外國籍兒童:
按深圳市有關政策執行,自行到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寶安2019學位申請住房材料解讀
直戳閱讀
寶安區小學一年級
1.網上報名:4月20日-5月2日
2.信息初核:5月3日-5月7日
3.部門審核:5月8日-6月1日
4.家長核對:6月2日-6月5日
5.部門複核:6月6日-6月19日
6.查詢結果:6月29日
7.報到註冊:7月9日前
寶安區初中一年級
1.網上報名:4月26日-5月7日
2.信息初核:5月8日-5月11日
3.部門審核:5月12日-6月5日
4.家長核對:6月6日-6月9日
5.部門複核:6月10日-6月25日
6.查詢結果:7月6日
7.報到註冊:7月13日前
龍華區小一初一學位申請材料
(除使用特殊房產申請學位的,其他不需要提交紙質證件,報名時上傳電子材料即可)
(一)深圳戶籍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
(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
作為計生加分證明,未登記計生信息不納入加分項。
5.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
(二)非深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戶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
(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
5.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
作為計生加分證明,未登記計生信息不納入加分項。
(三)港澳籍兒童、少年
申請在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深圳市暫住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
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 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 社保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參保證明。
5.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6. 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
(四)臺灣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區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龍華區小學一年級
1.網上預報名:4月22-5月4日
2.學校初審:5月7日-15日
3.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5月16日-6月12日
4.學位安排:6月13日-7月5日
5.公佈新生名單:7月6日
6.新生註冊:7月11日前完成
龍華區初中一年級
1.網上預報名:4月24日-5月4日
2.學校初審:5月7日-15日
3.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5月16日-6月12日
4.學位安排:6月13日-7月5日
5.公佈新生名單:7月6日
6.新生註冊:7月11日前完成
坪山小一初一學位申請材料
(一)深圳戶籍兒童
【1】戶籍證明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本。
【2】住房證明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商住兩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3】計生加分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申報,並根據相關計生情況網上填報後進行加分。
其中,屬於違反計劃生育條例未完全處理或未處理的可以申報學位但不加分。
【4】其他材料:
深圳戶籍在市外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回深就讀初一年級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原就讀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
(二)非深戶籍兒童
【1】戶籍證明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本。
【2】住房證明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商住兩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3】社保證明材料:
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持有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連續滿一年有效參保證明(可自行在網上打印),具體險種為養老+醫療。
【4】計生加分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申報,並根據相關計生情況網上填報後進行加分。
其中,屬於違反計劃生育條例未完全處理或未處理的可以申報學位但不加分。
【5】居住證加分材料:
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三)臺灣籍適齡兒童少年
【1】坪山區委統戰部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商住兩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四)港澳籍適齡兒童少年
申請在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
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
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商住兩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4】社保證明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持有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連續滿一年有效參保證明(可自行在網上打印),具體險種為養老+醫療。
【5】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6】計生加分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申報,並根據相關計生情況網上填報後進行加分。
其中,屬於違反計劃生育條例未完全處理或未處理的可以申報學位但不加分。
(五)屬於享受市、區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
屬於享受市、區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不列入積分對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相關材料。
坪山區小學一年級
1.網上報名:4月23日- 5月6日
2.提交資料:5月7日-5月11日
3.審核資料:5月12日- 6月12日
4.公示初審結果:6月13日-6月15日
5.複核異議資料:6月18日-6月29日
6.公佈錄取名單:7月6日
坪山區初中一年級
1.網上報名:4月26日- 5月9日
2.提交資料:5月14日- 5月18日
3.審核資料:5月19日- 6月19日
4.公示初審結果:6月20日- 6月22日
5.複核異議資料:6月24日- 7月4日
6.公佈錄取名單:7月6日
光明區小一初一學位申請材料
按學生戶籍類型準備,網上報名時,將相關信息錄入招生系統,家長應保證其真實性。
到學校初審時,家長只需帶上相關證件原件,由學校工作人員初步核驗,並掃描保存。
01
適齡兒童為深圳戶籍
❶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戶口薄。
❷ 住房證明(根據實際居住情況提交一種):
✪自購商品房:
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入學當年入住);
購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購房合同。
✪租房:
現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或城建部門出具的《公租房租賃合同》;
登記備案日期(證件簽發日期)須在
2018年的8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須在2019年9月30日以後;承租人必須是兒童的監護人。
✪祖屋:
提供社區證明。
✪集資房:
提供經社區或其他合法集資單位的購房合同和收款收據,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集資房證明(參見附件樣稿)。
✪自建房:
提供政府部門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或報建手續回執(適齡兒童監護人已在相關材料中備案)。
✪集體宿舍:
提供所在單位開具並簽有居委會或派出所意見的集體宿舍證明(參見學位申請網站資料下載欄樣稿)、集體宿舍的房產證明、與單位簽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在社保部門或社保部門網站上打印,證明上的單位需與集體宿舍所在單位一致)。
❸由於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請家長於網上報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計生信息。
02
適齡兒童為非深圳戶籍
❶兒童出生證;
兒童及父母戶口薄;
父母一方或雙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區居住證》。
❷ 住房證明(根據實際情況提交一種):
✪自購商品房:
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入學當年入住);
購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購房合同。
✪租房:
現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或城建部門出具的《公租房租賃合同》;
登記備案日期(證件簽發日期)須在2018年的8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須在2019年9月30日以後;承租人必須是兒童的監護人。
✪集資房:
提供經社區或其他合法集資單位的購房合同和收款收據,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集資房證明(參見附件樣稿)。
✪集體宿舍:
提供所在單位開具並簽有居委會或派出所意見的集體宿舍證明(參見學位申請網站資料下載欄樣稿)、集體宿舍的房產證明、與單位簽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在社保部門或社保部門網站上打印,證明上的單位需與集體宿舍所在單位一致)。
❸兒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並在學位申請前打印《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如雙方具有,請提供有利於積分一方進行學位申請,並在學位申請網上相應位置準確填寫)。
❹由於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請家長於網上報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計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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