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副院長不能兼任科主任?我不看好

閱讀提示:所謂的現代管理制度,一定是體現在三點:保證上任的院長比較適合,上任後不敢任性,任性後很快被員工趕下來。而我們現在遠遠不是。

日前,《黑龍江省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施方案》公佈,說了不少,比如薪酬醫院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做主,比如向一些特殊崗位傾斜,比如特需服務不能超過10%。

當然,也說了一些廢話,比如在崗位設置、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對編制內外人員統籌考慮,同崗同酬同待遇。換句話說,勞動法公佈這麼多年,該省也沒能同工同酬。

不過,裡面有兩條,也許是有所不同。比如在核定的編制或人員總量內,由公立醫院按照規定程序根據業務需要面向社會自主公開招聘醫務人員。對急需引進的高層次、緊缺人才可簡化程序採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

公立醫院副院長不能兼任科主任?我不看好

還有就是副院長不得兼任科主任。行政領導人員每個任期一般為3至5年,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10年,工作有特殊需要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批准後可以延長任職年限。公立醫院主要領導應當專職從事醫院管理,確保主要精力和時間用於管理工作,不得兼任業務科室負責人。

然後又幾句廢話,逐步取消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

本文想說說副院長不得兼任科主任。有文章分析,副院長兼任科主任是出於利益,副院長有權,科主任有票,所以想魚和熊掌兼得。說實話,我倒不是很認同。科主任兼任副院長,好處不少。

第一,這類群體的副院長也就是個名號。醫院是院長說了算,黨委書記說話都不好使,何況這類副院長?他們與其說是副院長兼任科主任,不如說是科主任有個副院長名號。這類副院長很難轉正,當然,轉正的也就那麼一個,年齡差不多,只能有一個冒出來。一般都是水平很牛的大專家,大專家都有脾氣,經常院領導的會議都不參加,所以副院長就是個號。尤其是一些院中院的副院長,收治病人一點沒少。

公立醫院副院長不能兼任科主任?我不看好

第二,院長權利太大,能對其有所制衡的就是這些有副院長名號的專家。這個群體一般是水平很高的,一個地方行業的泰斗,徒子徒孫多,在醫院資格老,上面有領導認同。在目前,現代管理制度並沒有建立起來的情況下,這類科主任兼任副院長,有所制衡,可以保證院長鬍搞時,還有人在幹活。而且,他們一般是大科室,對醫院收入影響很大。目前,各個醫院都有職工大會,但是職工既決定不了院長的任命,也沒法制衡院長的任性。

第三,不允許兼任了,怎麼安排?我倒不擔心這類科主任,他們影響力並不會因此變差,也不會因此沒有平臺,而是醫院的現代管理如何進行。這類兼任了副院長的科主任,多數時候,比較適合的也就是當科主任,如果捨棄科主任,而當專職副院長,絕對是一大損失。

公立醫院副院長不能兼任科主任?我不看好

前不久,國家出臺規定:黨委書記和院長不得一肩挑(二級及以上),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並主持,研究和決定醫院重大問題,不是黨委委員的院長、副院長可列席黨委會議。院長辦公會議是醫院行政、業務議事決策機構,由院長召集並主持。重要行政、業務工作應當先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再由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健全醫院黨委會議、院長辦公會議等議事決策規則,明確各自決策事項和範圍,不得以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委會議。

山東出臺實施規定,是對其的進一步強化和補充。對於其效果,還需要檢驗。畢竟,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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