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出台九条禁令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

《规定》从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的规划、审批、验收等全流程环节明确提出了“九条禁令”: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指定、打招呼、批条子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规划、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严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违规变通为不招标或者实行邀请招标,通过假借标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名义或分批分次、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违规改变投标条件和技术参数,增设限制条件,排除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入围、中标提供方便;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拨付、结算,或通过插手干预、违反规定变更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设计,抬高造价,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严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指定工程建设物资生产商、供应商,或违规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招标事宜,要求建设单位使用指定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导致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验收,或将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交付使用;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通过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为自己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承揽工程或中标采购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以会议或者集体研究决定方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严禁其他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对违反“九条禁令”的,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组织单位领导班子传达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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