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胎車停道沿被貼違停單」引熱議,西安車主:太憋屈!

劉先生覺得自己冤得很。車爆胎後他把車挪到一旁較低的道沿上,卻被城管貼了違停罰單。

車主:車胎爆了備胎沒氣 只好停那了

昨日一早,西安市民劉先生開車出門就遇上了麻煩,“早上7點50分左右,我開車行駛到杜陵邑西路時,發現車子右後胎爆了。”劉先生說,考慮到正是早高峰,這條路又只有兩車道,他便將車停到旁邊道沿處的小坡上。

“本打算在道沿上給車換上備胎,可誰知把備胎拿出來,發現也沒氣了。”劉先生說,沒辦法,他只好攔了輛出租車,帶上備胎去找充氣的地方。

“爆胎地點附近沒有合法停車位,我看車停在道沿上也不影響通行,就沒再挪動,走時在車上留了我的電話。”劉先生說。

大概半個小時,劉先生帶著備胎返回,卻發現車窗玻璃上被貼上了一紙罰單,是西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貼的,因停在人行道上屬違法停車,要被罰款100元。

回應:多部門建議進行行政複議

覺得自己將車停在道沿上是事出有因、迫於無奈,因此被罰讓劉先生頗感委屈,於是他撥打了罰單上執法局留下的電話,工作人員稱,讓他走行政複議的流程。隨後他又撥打了12345市民熱線,工作人員也建議他行政複議。

“這也太麻煩了吧,我像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清。”劉先生說,“倒不是交不起100元罰款,主要是罰得我太憋屈。”

昨日,華商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劉先生的車停在人行道上,右後輪已沒氣,確實無法繼續行駛,但他停車的位置也確實未在合法停車區域,而且還壓了盲道(在附近人行道停車無法做到不壓盲道),屬於違停行為。就此,華商報記者撥打了執法局電話,“這個情況就是違停。如果有異議,可以行政複議。”工作人員說。但對於當時該如何處理,該工作人員也無法解答。隨後工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違停辦電話,但記者撥打多次均無人接聽。

熱議:有人認為是違停 有人覺得沒亂停

劉先生的這種情況應不應該算違停,該不該處罰?昨日華商報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些市民。

“應該算違停吧,畢竟還是壓了盲道。”但對於該如何處理,這位市民也沒有好辦法。“畢竟要是停在路上等救援,且不說等待救援會有額外的支出,停在原位還會影響交通通行。”另一市民說。

“如果執法人員撥打司機留下的電話號碼,問清楚情況再進行酌情處理,司機還是比較容易接受的。畢竟車胎爆了停在路邊,執法人員應該能夠注意到。司機不屬於無故亂停。”另一市民說,“這種情況,執法一刀切,不夠人性化。”

昨日華商報通過網絡查詢,發現因車輛爆胎被拍下違停的並非個案。在司機通過申訴或行政複議後,執法單位均會對這種情況的違停罰單予以撤銷。

律師:若情況屬實可酌定撤銷處罰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律師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之規定,在道路上不得隨意臨時停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之規定,不允許在道沿上停車,否則屬於違停。

但是,如果司機確有正當理由,也盡到了警示義務,且不妨礙交通,可向城管工作人員進行解釋,城管根據特殊情況,出於人性執法精神,可對處罰決定予以撤銷。

“執法並沒有問題,畢竟執法人員在現場無從知曉具體情況。”中國法學會會員張允光說,“如果確實是劉先生描述的這樣,他的車不應屬於違法停車。劉先生可向執法部門說清楚情況後,由執法部門秉承人性化執法為其撤銷該車違停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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