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法輪功」習練者不良人格特徵

自國家取締“法輪功”邪教的十幾年來,我們在與“法輪功”邪教的鬥爭中,取得了巨大勝利,但是我們也清晰地看到“法輪功”雖然窮途末路,但卻困獸猶鬥,更加瘋狂地教唆著習練者們以各種方式對抗政府、危害社會,並且不斷地對他們進行各種方式的反轉化教育,這樣既給我們的教育轉化工作增加了難度,也使我們教育轉化成果受到了嚴峻考驗,為此,我們必須不斷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教育內容和手段,在深刻把握習練者的心理特徵及“法輪功”歪理邪說的精神控制手段的前提下,將心理矯治技術與剖析邪教歪理邪說相結合,雙管齊下,從根本上確保教育矯治的良好效果。 如果把邪教比作一種精神毒品的話,那麼它的易感人群有其獨特的心理特徵,普遍存在著一定的人格偏差和認知偏差,我們稱之為邪教心理,這種心理與邪教歪理邪說在某種程度上相互吸引、不謀而合,而後者又在實踐過程中不斷滿足和強化著前者多方面的不良心理特質,導致前者個性弱化、思維僵化、行為退化,最終引發嚴重的心理疾病甚至心理障礙,損害他們的身心健康及社會的穩定。因此,我們必須從心理角度分析“法輪功”習練者的心理特點及“法輪功”對他們的心理影響,從而實施針對性的教育矯治措施。為此,筆者結合幾年來的工作經驗,談幾點自己的粗淺看法:

一、“法輪功”習練者的人格特徵 (一)在個性傾向性方面 “法輪功”習練者在習練前,普遍具有迷信思想或超越現實的理想主義傾向,而“法輪功”所鼓吹的“成仙成佛”、“逃離地球這個垃圾站”等歪理邪說恰恰迎合了他們的夙願,對現實生活的不滿加上對神佛世界的嚮往,使他們一頭扎進“法輪功”裡,自覺自願的接受並不斷加深著“法輪功”對他們的精神控制,卻渾然不覺,反稱之為“精進”的表現。此外,悲觀主義傾向的世界觀,相信“末日”“災難”等言論,也使他們從內心深處認可“法輪功”所宣傳的歪理邪說的各個方面。 (二)從個性心理特徵來看,“法輪功”習練者具有顯著的邪教性格,具體來說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性格的態度特徵來看,他們在內心深處普遍比較自私,缺乏對他人必要的關心,責任意識不強。真正無私的有愛的人是不會加入邪教的,世界上任何一種邪教之所以能夠對教徒實施精神控制,無一例外都是抓住了教徒的自私心理,滿足了其在心理上的某項欲求。“法輪功”習練者所表現出的去掉“名、利、情”後的冷酷表現,並非完全歸根於“法輪功”的精神控制,而是因為其自私的心理特徵在此之前沒有得到更多的機會充分暴露。“法輪功”所宣揚的“上層次”“圓滿”等歪理邪說,其本質都是建立在一種利益的交換和取捨上,只不過用“德”做了一個隱形媒介而已,其所宣揚的“真、善、忍”更是個人私慾支配下最直接的體現:真,有選擇地真;善,有目的有交換地善;忍,不表現私心的忍。 2、自大與自卑相糾結的個性態度特徵。從“法輪功”習練者的整體情況看,她們普遍經歷過生理或心理的困境,不能正確認識和處理面臨的各種衝突和問題,如事業不順、婚姻不幸、經濟困窘、身體有病、人際緊張等等,她們在心理上大多長期處於自卑狀態,急於尋求一個“龜殼”來掩飾自己的失敗,逃避現實。另一方面她們的內心深處,卻又非常渴望與眾不同,嚮往“超常人”的境界和生活,於是,在李洪志所謂的“未來的覺者”的吹捧下,其個性中隱藏的自大情節得到釋放,從此以“有緣人”自居,徹底淪陷在“法輪功”所編造的各類自我欺騙的謊言中,不斷說服和強化著自己接受李洪志歪理邪說的洗腦,並稱之為逐步“上層次”。 3、從性格的意志特徵來看,盲目性強,依賴心理、從眾心理明顯。分析“法輪功”習練者,不難看出,他們在心理上、知識結構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缺陷,缺乏獨立思考能力和起碼的哲學、心理學、社會學常識,表現在他們在接觸到李洪志荒誕的宣傳後或暫時的身體受益後,在較短的時間內就會全盤接受“法輪功”的歪理邪說,並在心理上對之形成強烈依賴,本就缺少思辨能力的個性特徵加上李洪志的誘導、恐嚇,就更“懶得”去分析和質疑了,反而是按照“法輪功”的要求不斷去實踐著李洪志的說教,從身體上、心理對其形成嚴重的雙重依賴,尤其是在得到了其他習練者的“共鳴”或“引導”下,對“法輪功”就更加深信不疑了。 [Page] 4、從性格的情緒特徵來看,大多有情緒不穩定,易衝動,控制力差的特點。 我們知道,自控力是心理健康的重要表現,自控力強的人能夠冷靜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緒,理智駕馭自己的思維,以較客觀的方式評價自己的行為,不消極、不盲從、不衝動,能從不同角度冷靜思考判斷問題,不偏聽偏信。通過對“法輪功”習練者進行心理測試的結果來看,他們普遍存在著情緒不穩定、缺少自控力、偏聽偏信的特點,很多人在情緒控制方面有較明顯的欠缺,他們在長期的家庭或社會生活中,遇到問題往往容易走極端,或放縱自己的不良情緒,作出諸多不理性的行為,造成家庭關係不和諧或人際關係緊張,給自己造成一定的心理壓力;或者極力壓抑自己的負性情緒,傷害心理健康,久而久之以爆發的形式通過某種行為展現,這種行為往往是以違揹他人利益、違反公德甚至違法為發展方向的。 5、從性格的理智特徵來看,普遍易受暗示,幻想性強,想象助長幻想。所謂暗示就是不以命令或者強迫等方式對人的思想、意識發生作用,而是以誘導等含蓄間接的方式產生效果,使人不加批判地接受一種意見或者信念,從而導致對方的判斷、態度和行為方式發生改變的心理過程。從對“法輪功”習練者進行的人格測試來看,易受暗示、幻想性高的人數佔受測人數的80%以上,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眾多的習練者在李洪志惡意的心理暗示後會出現幻覺甚至有的精神錯亂了。這個易感群體在受到李洪志“另外空間”、“圓滿”“下法輪”“上層次”等蠱惑和許諾後,心理上獲得平衡和滿足的同時,思維方式和評價標準也在發生嚴重的紊亂,逐步喪失理智和明辨是非的能力,通過不斷的接受暗示和自我暗示,讓自己越來越脫離現實生活,任自己的思維在“另外空間”這個虛構的境界裡遊蕩、強化,越來越相信幻覺,直至出現嚴重心理問題甚至心理障礙。

二、教育矯治策略 “法輪功”習練者的不良人格特徵,造成了他們極易受到“法輪功”歪理邪說的誘導和控制,並形成依賴、恐懼、選擇性思維、遲滯、適應不良、攻擊、反社會等不良身心反應,因此,我們必須在把握其人格特徵的前提下,針對其受影響程度,採取相應的心理矯治手段,發展其良性人格特徵,健全其人格,使他們正確瞭解和認識自己的心理與行為問題及對社會的危害和產生的原因,重新建立起對自己、他人、社會的正確觀念,提高正確認知能力,培養正確的思維模式,學會正確對待和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促進人格成熟。 (一)兩個“糾正”,培養思辨性思維模式 對“法輪功”習練者糾正錯誤思維模式的過程,就是引導他們進行反省自我、理性思辨的過程,也是進行科學教育轉化的過程,因此,我們必須將心理學的原理與剖析“法輪功”歪理邪說有機結合起來,達到在教育轉化中矯治其不良心理的目的,從根本上杜絕其再次受“法輪功”精神控制的可能性。 1、糾正絕對化意識及任意推斷的思維模式。針對其非黑即白的絕對化意識和任意推斷的思維模式,進行三方面的引導和辨證:一是從李洪志在4.25中表現的自相矛盾的回答、前後經文中對同一問題的矛盾說法和解釋、許諾圓滿的一再延期,揭示李洪志並非他們所想象的那樣“神聖”,事實上他只是一個普通人,而且是一個謊話連篇、品行惡劣、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消除他們因自感身體收益或自感道德提升而對李洪志盲目崇拜、偏聽偏信的絕對化肯定;二是用客觀、中立、科學的觀點、立場和方法,引導他們重新認識身邊事物,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後共產黨領導下的巨大社會進步和共產黨的光榮歷史,糾正其在此之前對黨、對社會產生的不良認知,使其意識到自己及“法輪功”邪教組織對共產黨的絕對化否定及任意推斷的錯誤思維模式;三是通過前期掌握的攝入性資料,客觀分析他們在人生經歷中因錯誤思維模式造成的身心困境,使其認識到自己如具備正確思維模式將給自己帶來的截然不同的人生經歷。通過三個方面的辨證分析及引導,促其認識並反思自己的錯誤思維模式,學會用客觀、中立的視角分析自我、他人和社會,逐步培養健全的人格。 [Page] 在這個過程中,以實事求是、尊重、理解、共情的態度,運用認知療法、幫助他們發現、挖掘這些錯誤的思維模式,加以分析、批判,並代之以合理的、現實的思維方式,重新構建正確的思維模式,重新評價自己,重建對自己的信心。 2、糾正應該偏向和個人化的思維模式。通過有理有據、史論結合的分析,引導“法輪功”習練者逐步認識到“祛病健身”、“真善忍”、“成仙成佛”等許諾背後的精神控制機制及習練者們痴迷的原因,揭露李洪志為私為我的本來面目,使其逐步意識到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自己“接受-認同-內化”的錯誤思維模式,糾正習練者的應該偏向和個人化的思維模式,幫助其重新建立“懷疑-分析-評價”的理性思維模式。 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要注意疏導其緊張、焦慮、悲觀、恐懼、怨恨、敵對等不良情緒,促使他們恢復心理平衡,形成良好的情緒反應方式,保持積極的情緒狀態,在交流與分析中探求自我、分析自我、改善自我;另一方面要有效暴露“法輪功”邪教是如何利用人的心理逐步對人實施精神控制的,從貶低法律(消除習練者的守法意識)----剝離親情(以去掉名利情為幌子,對習練者進行精神與情感世界的獨佔與控制)---阻斷信息(要求習練者修煉不二法門,且規定練功時間、次數、方式,強化“洗腦”過程,干擾正常判斷能力)-----利誘與恐嚇(前用“圓滿”誘惑,後用“形神全滅”威脅,驅使習練者去實現李洪志的個人目的),幫助習練者剖析自己成為邪教幫兇的轉變過程,從多個角度觀察、分析問題,認識“圓滿”這個虛假利益誘惑的背後隱藏的真實目的,從而領悟和構建正確的思維模式。 (二)兩個“增強”,構建健康人格傾向。 充分運用各種心理學原理及心理干預技術,以平和、輕鬆、寓教於樂的形式將各種積極人格傾向充實到習練者的頭腦中,為他們認清邪教、抵禦邪教打下堅實的心理基礎。 1、增強社會角色意識及責任意識。通過組織專題教育或團體心理輔導活動,強化“法輪功”習練者的社會角色意識,消除其因邪教精神控制而產生的脫離正常社交活動的錯誤習慣,增強其作為一個公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增強其作為家庭成員關愛家人的主動性,使其逐步體會到關愛他人、互幫互助、承擔責任的滿足感和成就感,從而形成正確的角色意識和責任意識。 2、增強理性觀念及正確交流方式。通過心理健康普及教育與宣傳、專題講座、文體活動、團體心理輔導活動、個體激勵等方式,引導他們逐步增強理性思維,建立正確的歸因方式,學會主動有效地調節情緒和行為,保持良好的情緒反應方式,使其在逐步擴大範圍內的有效交流中獲得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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