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歌坛女神,被丈夫捉奸在床而名誉扫地,如今穷的靠借钱生活


她曾经是台湾歌坛女神级的人物,唱出了很多经典优秀的歌曲,可以说她的歌声影响了很多人。就是这样一位女神级的人物,却因嫁错老公而与别人相恋时被老公捉奸在床,她就是潘越云。

潘越云,本名潘月云,1957年11月19日出生于台湾省高雄市,从小就对音乐感兴趣。在高雄的酒吧当歌手时,在一次参加学校的慈善晚会表演时被好友发现她的才华,之后推荐她到滚石唱片公司。在唱了3首歌后就被滚石唱片公司录取,1980年10月31日正式成为滚石的首个签约歌手而出道。

加入唱片公司后潘越云以一首《我的思念》惊艳歌坛。从此,她的演唱生涯可谓一帆风顺。1982年专辑《天天天蓝》发行,从此奠定潘越云不朽的歌唱地位。之后推出了《野百合也有春天》、《几度夕阳红》、《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等如今传唱度依然很高的歌曲,获奖无数。


事业上成功的她感情生活却很不顺。1997年40岁的潘越云遇到了黄光全,对方是一名画家,可能是因为画家的那种艺术气质让她冲昏了头脑,在交往2年后两人结婚了,并且生了个女儿。但是黄光全长期无固定工作及收入,家中的经济负担由潘越云承担,而且黄光全经常喝酒找事,甚至在酒后还经常拿着刀子吓唬她。

因为无法忍受黄光全的家庭暴力,潘越云在婚后第二年即提出离婚,但是男方始终不同意。由于台湾的法律规定必须双方达成协议才能离婚,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潘越云只有隐忍不幸婚姻的约束。二人最终在2008年5月正式达成分居协议,潘越云带女儿搬出去生活。

分居后,潘越云遇到了新的恋人,一次她和这位男友约会时被黄光全捉奸在床,并把这件丑事传了出去,从此,潘越云的名誉扫地,淡出歌坛。而黄光全不仅不离婚,反而起诉潘越云及外遇男子破坏婚姻,并求偿800万台币。为了离婚,潘越云答应赔偿800万台币给黄光全,这才撤销诉讼并同意离婚。


离婚对于潘越云来说是一种解脱。曾经很红的歌坛女神,如今却很穷。为了生活甚至到处借钱,连一两万元的小数目都在借,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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