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真的可以避债,欠钱可以不还吗?

保险真的可以避债,欠钱可以不还吗?

老规矩,先放一个案例!

2013年3月份的一天下午,王某在自家的建材店门口悠闲的坐着,这时候自己的好朋友刘某走了过来,刘某在保险公司上班,这次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帮王某签下保单,之前沟通了很多次,所以一切很顺利!这份保单是理财型保险,年缴保费10万,缴费5年,具体保单有什么利益,咱们不细说,那真正打动客户王某的是什么?是因为刘某的一句话“保险避债,欠钱的话,保险的钱是不能拿出来还账的”,

王某做生意已经20年了,起起伏伏,见过太多生意场上的悲欢离合,虽说别人看着自己还挺体面,其实内心很烦恼,被经常出现的三角债搞得焦头烂额。看到一些朋友因为收不到货款,自己的帐没办法还,最后被法院冻结账户,变卖家产,非常可怜!王某居安思危,心想万一有一天自己也到这个地步,至少买的这几十万保险,还能留下来,给孩子或者自己东山再起,那不是挺好嘛!那真的能避债吗?

2018年3月中旬,生意冷清老板们个个缺钱,王某的一个大客户拿着5百万的货突然人间蒸发,而自己的一屁股账还等着还,自己东凑西借,变卖资产还了一部分,可还是有180万的缺口。最后债主联合起来,把王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冻结了王某的资产,经调查发现了当初王某买的那份保单,那么问题来了,这份保单法院会怎么处理,真的可以避债吗?

结果

最后法院判决,王某的理财保险强制执行,将保单所有的利益即现在退保能拿得到的钱全部退还给债务人!

保险真的可以避债,欠钱可以不还吗?

根据

《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合同存续期间,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归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包括依保险合同约定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现金红利、退保可获得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未到期保费),依保险合同可确认但尚未完成支付的保险金,及其他权属明确的财产性权益。

做有良知的金融人,做有良知的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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