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實行高管持股,可以採用個人直接持股的方式,也可以採用設立持股平臺的方式進行。
持股方式
1、個人直接持股操作簡單,稅負小(20%的稅率);
2、持股平臺的方式能加強公司對於激勵對象的控制,保證激勵控制對象的穩定性。
持股平臺的形式
持股平臺主要有公司制和有限合夥制兩種組織形式。
公司制持股平臺的稅負高(綜合稅率40%),安排平臺的控股股東持股比例、鎖定期等略有些麻煩。
有限合夥持股平臺具有稅收優勢,安排靈活方便,故就此考慮有限合夥企業作為高管持股平臺的可行性。
3有限合夥用於高管持股平臺的若干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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