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羣人太「可惡」了,南溪上千人「受害」

“剛安裝的雨棚,一出來就被拆了,南溪這些交警真的太‘可惡’了。”這估計是很多網友最近的心情吧!說句實在話,就連小編有時候也感覺交警‘可惡’,稍微不注意就被扣分,稍微不注意就被罰款,稍微不注意就是扣分+罰款,甚至電動車安裝個雨棚都要被拆,還有道理嗎?本來現在就是一個天氣很不穩定的季節,說不定剛才還是大晴天被曬的不行,白白的皮膚都會被曬的黢黑,甚至還被曬傷,傷都還沒好,說不定大雨就來了,這是外傷+內傷的節奏呀。真想對蒼天、對大地、對交警說一句“求放過”。

這群人太“可惡”了,南溪上千人“受害”

之前聽一個網友說:“剛剛停車,進超市買一包煙,出來就被貼罰單了。我是被交警或者聯合執法盯上或者被跟蹤了嗎?”其實這個想法小編曾經也萌生過,但是想了一下又不切實際,他們哪有空一天到晚盯著我?

這群人太“可惡”了,南溪上千人“受害”

小編覺得最近的整治力度還是比較大,電瓶車安裝雨棚都要被拆,就在前幾天,小編親眼看到這樣一幕,一輛安裝了雨棚的電瓶車按序停放在許多電瓶車以及摩托車的旁邊,當天下了雨,又颳起了風,一陣風過,由於電瓶車安裝了雨棚,被風颳倒了,在風力的作用下,旁邊的好幾輛車都被弄倒了,如果是在路上行駛,安裝了雨棚的電瓶車是不是就更危險了呢?

電瓶車載人都要被罰款?之前從來沒聽說過,甚至大家都在猜測這又是他們“找錢”的新招,對於這點小編也是很費解,為啥非機動車載人都要罰款呢?甚至有市民說:“他們想錢想瘋了。”

這群人太“可惡”了,南溪上千人“受害”

這群人太“可惡”了,南溪上千人“受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僅限在後座載1名12週歲以下未成年人。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載人,處以50元罰款。

▲值得一看

大家也可以好好的想想:酒駕、不繫安全帶、不戴頭盔、隨意安裝雨棚......難道這些都是為交警做的嗎?其實這些是為了你父母,是為了你妻兒,是為了你自己。

之前就有網友總結過交警一般會在哪些地方查車:家園酒店到婦幼保健院之間、走馬街、今良造大道、官倉街、北門紅綠燈、商業銀行門口.....總結又怎麼樣呢?記得佛家有句話這樣寫道:“佛本無像,心中有佛,佛又何處不在呢?”,那麼法規不也是這樣嗎?只要心中有法規,做到安全行駛,那交警還會查你嗎?他們需要頂著大太陽扣你的分,罰你的款嗎?作為一名有車人士(不管是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車、摩托車、轎車、貨車或者客車),小編認為你們有責任也有義務為家人、為妻兒、為自己做到文明行車。

這群人太“可惡”了,南溪上千人“受害”

現目前,整個宜賓市都在為創全國文明城市而努力,南溪作為宜賓市的第二大區,也不列外。全國文明城市是中國大陸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創建難度最大的一個,是反映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綜合性榮譽稱號,是目前國內城市綜合類評比中的最高榮譽,也是最具價值的城市品牌。同時這個稱號也反映了市民的整體素質和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作為宜賓人,小編殷切的希望大家也能夠參與到創建文明城市的行動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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