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開報廢車上路,交警“盤”你沒商量!

道理大家都懂

那就請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嘛

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好嗎?

開著報廢車上路,交警“盤”你沒商量!

南溪:開報廢車上路,交警“盤”你沒商量!


2019年11月06日13時46分許,南溪公安交警創文小組在街面巡邏時,發現一輛紅色摩托車顏色暗淡,車牌為川QC***老號牌。民警立即將其攔下進行檢查,發現該車號牌啟用日期是2006年1月,年檢有效期至2011年1月,車輛連續3個檢驗週期不參加檢驗或者連續3個檢驗週期檢驗不過關的車輛,將依法強制報廢。當事人蔣某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南溪:開報廢車上路,交警“盤”你沒商量!




南溪:開報廢車上路,交警“盤”你沒商量!


交警蜀黍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在此,南溪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車輛一旦達到報廢年限,應當主動到交警部門和機動車回收企業辦理報廢手續,切勿駕駛安全設施不合格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上路行駛!

南溪:開報廢車上路,交警“盤”你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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