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還敢打警察,帶孩兒女子「耍潑」被拘留

日前,武安市女子郭某因駕駛電動佔用機動車道,在交警糾正時,出言不遜,辱罵並毆打執勤交警。此“任性”的女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武安市公安局城關派出所行政拘留十日。

違章還敢打警察,帶孩兒女子“耍潑”被拘留

違章還敢打警察,帶孩兒女子“耍潑”被拘留

8月21日下午,武安交警大隊城區中隊交警在中興路與塔南街交叉口(塔南崗)執法執勤,治理非機動車與行人違法行為。17點40分,郭某騎電動車帶著孩子沿中興路佔用機動車道自西向東行駛,到達塔南崗時,交警依法攔截,糾正違章行駛;郭某不僅不停車,還故意向其中一名交警身上撞去。此時郭某情緒激動,面對交警的查處,拒不配合。為逃避管理,甚至不惜將小孩子扔到地上,不停息地對執勤交警進行辱罵、咬、撕扯衣服、拽頭髮等暴力行為。考慮到郭某情緒激動,更為避免孩子心理和身體受到創傷,執勤交警只好極力避讓,致使自身受傷,反光背心、警服被撕扯。

違章還敢打警察,帶孩兒女子“耍潑”被拘留

違章還敢打警察,帶孩兒女子“耍潑”被拘留

郭某公然挑釁執法威嚴,辱罵執法人員,妨礙執法的囂張氣焰和惡劣行為引起了廣大群眾和網友的指責。

違章還敢打警察,帶孩兒女子“耍潑”被拘留

違章還敢打警察,帶孩兒女子“耍潑”被拘留

民警依法履行職務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公民和個人都應當積極配合。如對執法有異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得阻礙執法,更不可暴力抗法,否則將面臨的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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