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疑妻子红杏出墙,丈夫暴打敲诈男“小三”被判刑

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搞暧昧关系,丈夫便暴打敲诈男“小三”,结果,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手机聊天,发现“暧昧”关系

褚某是石家庄人,2017年9月的一天清晨,闲来无事的他用妻子小红的手机和小红打工的店主王某聊天。言语之间,褚某发现小红与王某关系暧昧,遂认为妻子红杏出墙,顿时怒从心头起,将小红暴打一顿。

之后,怒气难消的褚某认为,不能便宜了勾引小红的王某,于是驾车来到王某开的“烤鸭店”,持方木棍追赶并殴打王某,将王某打伤。

随后,褚某还将王某拉上车带到市郊的家中,对王某进行殴打,逼迫王某承认强奸了其妻子。之后,褚某索要了王某戴的黄金戒指,并逼王某微信转账1900元、支付宝转账38500元,并强迫王某写下60000元的欠条。

事发当晚,王某脱身后到当地公安局报案。经伤残鉴定,王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经价格认定,黄金戒指价值1363元。

冲动受罚,打人者被判刑

案发后,被告人褚某退还了黄金戒指,并赔偿了王某100000元(包括转账的40400元)。

原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褚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判决后,褚某不服,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减轻处罚。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审理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予以确认。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李媛 刘冉 通讯员霍晨光 周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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