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工傷該怎樣賠償呢?

獨立feel


輕輕法律漫談作為法律專業人士來解答您的困惑。司法實踐中,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導致員工受傷產生的損害賠償問題並不少見。由於所提問題中沒有明確用工主體是否是公司,所以應當分情況討論:

第一,若用工主體不是公司,而是個人僱傭產生的勞務關係,這種情況產生工人人身損害的,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用工方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這種情況,用工方承擔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賠償責任。在此不做詳細贅述。

第二,若用工主體是公司,雖然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若被認定事實勞動關係,則可適應《工傷保險條例》,按照工傷賠償標準賠償。這種情況應分三步走:

首先,證明勞動關係。工人一方若有證據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一方不持異議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於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職工可於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之內向當地的人力社保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若職工一方雖有證據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但用人單位不認可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此種情況下,職工一方應當先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如何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都有哪些可以作為證據?一是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是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是考勤記錄。五是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次,若勞動仲裁裁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職工一方可以持裁定書到當地的人力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

第三,人力社保局認定工傷成立的,若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10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第四,工傷賠償標準。又叫工傷保險標準,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傷殘等級不同,賠償項目會有不同,但一般包括:

一、醫療費、殘疾輔助器費、住院伙食費、看病交通費。

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7個月的本人工資,依次遞減。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時,其領取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3至18個月的本市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其中5級傷殘18個月本市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級15個月,7級12個月,8級9個月,9級6個月,10級3個月。

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準執行。

五、停工留薪期工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六、護理費。《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規定: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生活護理費按照以下標準執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七、工亡待遇標準。一是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二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三是供養親屬撫卹金。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範圍:一是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二是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三是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四是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勞動合同是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申請工傷鑑定的重要證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還請遵紀守法,雙方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並及時繳納工傷保險。

輕輕法律漫談專注於免費法律諮詢和法律時評,法律問題請找您的法律專家——輕輕法律漫談----以前的檢察官、現在的立法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