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廠房、住宅安全出口設置的要求

根據國家消防標準,廠房倉庫的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每個防火分區、1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相鄰兩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是不應該小於5米的。廠房倉庫符合以下條件方可以設置1個安全出口。

一、甲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5人。

二、乙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150平方米,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10人。

三、丙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250平米,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20人。

四、丁戊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400平方米,且同一時間生產人數不超過30人。

五、地下半地下廠房和廠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築面積不大於50平方米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

六、一座倉庫的佔地面積不大於300平方米或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不大於100平方米。

七、地下、半地下倉庫或者倉庫的地下室,建築面積不大於100平方米。

倉庫、廠房、住宅安全出口設置的要求

需要特別提出的是,地下、半地下建築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數目不應少於2個。但由於地下建築較多的地上出口有困難,因此當有2個或者2個以上防火分區相鄰佈置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利用防火牆上一個通向相鄰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必須有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另外,賓館逃生面具的數量和擺放位置的要求也要完全按照國家標準。逃生出口附近滅火器材的擺放應符合實際情況。不應該給逃生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增加難度。

倉庫、廠房、住宅安全出口設置的要求

住宅建築是人們日常生活的主要地點,使用性質相對單一,人們對自己的住宅也比較熟悉,它相比於公共建築要安全得多,所以技術規範對它的安全出口數量要求也比公共建築要寬一些。公共建築一般超過300平方米就要有兩個安全出口,但是住宅建築設置一個安全出口的條件就寬泛的多了,一般單多層和二類高層建築每層要650平方米以上,或疏散距離15米(單多層)或10米(二類高層)以上,才要求設置兩個安全出口。以下這個表格,就是對住宅建築安全出口設置數量的要求。

倉庫、廠房、住宅安全出口設置的要求

1、一類高層住宅每層必須有兩個安全出口,沒有例外情況。

2、單多層住宅和二類高層住宅如果單元層面積大於650平方米就需要設置兩個安全出口;或者單多層住宅的疏散距離大於15米,二類高層住宅的疏散距離大於10米,需要設置兩個安全出口。也就是說,單多層住宅和二類高層住宅面積和疏散距離是並列關係,只要一個條件達到規定值,就需要設置兩個安全出口。

3、二類高層住宅每個單元設置一個疏散樓梯的附帶條件:戶門是採用乙級防火門,各單元的疏散樓梯通至屋面,並能夠通過屋面與其它單元的疏散樓梯連通。如果不能通至屋面或者不能連通,也應設置兩個安全出口。這就是說,一旦低層發生火災,人們可以往上跑,通過上樓頂,從樓頂跑到別的單元進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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