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的發家之路

“小來子”是法輪功邪教教主李洪志母親蘆淑珍為其起的乳名,李洪志10歲時,父母離異,由母親單獨撫養,由於蘆淑珍生活壓力大,對李洪志管教也很粗暴,使李洪志性格偏執,且好高騖遠。蘆淑珍經常斥責李洪志是個光會說大話的東西。有一次,當李洪志通過傳功、治病掙到第一筆錢時,將錢擲在母親面前示威,由此可以看出李洪志對金錢的渴望。當李洪志在泰國接觸到一些佛教的基本理論和東西后,發現這是一個發財的大好時機,在泰國期間,便逐漸形成了冒用佛教和傳授氣功來斂財的想法,回國後,於1992年開始實施他的斂財計劃--出山傳授法輪功,用法輪功為幌子聚斂錢財,其斂財之招術,招招陰險、狠毒。

李洪志的发家之路

李洪志辦班結束合影照片

NO1:辦班+售後,堂而皇之坐收漁利

1992年,法輪功傳播之後,李洪志挖空心思撈錢,並私自成立了“法輪大法研究會”,後向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國家體育總局申請註冊未獲得批准,但仍然一直以該研究會名義組織傳授氣功和辦班學習法輪功等活動,通過各類活動收取費用,銷售法輪功書籍和練功物品,形成了從辦班、出書、銷售練功物品一條龍產業鏈,以獲取較大利益。

據時任北京輔導總站站長湯學華敘述:1992年底,法輪功北京輔導總站成立,李洪志任命其為站長,還任命了4名副站長。當時,法輪功總站設有後勤辦事組、功理功法組、宣傳組等,負責法輪功的整個運作,與外省市聯繫辦班等。湯學華說,當時法輪功的所有活動和事務性工作都由北京總站負責組織。李洪志1992年和1993年一共在北京辦了13期法輪功學習班,每期10天,在全國辦了大概56期學習班,聽課票價是每人40元,當年通過舉辦學習班總收入達到150萬元之多。1994年後1997年期間,李洪志在全國設立了多個輔導站,遊走於各地舉辦法輪功學習班,親自給學員上課,據估算,幾年下來,大概近300多期,光辦班門票收入在1000萬以上,各地輔導站除支付場地租賃費外,其他收入全部被李洪志毫不客氣的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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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畫像

1994年之後,李洪志的私慾開始膨脹,隨著學員和練功人員的增加,李洪志為了既增加收入,又提高威信、擴大聲勢,於是,他製作了自己的畫像掛圖,統一練功服、練功墊、護身符,要求弟子們在練功場所、家裡全部掛上畫像,練功時必須著練功服,外出時要帶護身符,而當時一身練功服就要30多元一套,畫像5元一張、練功墊10元一個,這些物品收入無法統計,而這些收入均由各地輔導站悄悄打入李洪志在北京的“法輪大法研究會”帳戶,實際是李洪志個人帳戶之中。辦的班多了,李洪志自然就要想到出書、賣書的好營生,於是,李洪志編輯出版了《轉法輪》、《法輪佛法》等書籍,要求學員們人手一冊,並將他多次辦班的講課錄音製作成錄像帶、錄音帶、磁帶銷售給學員。1992年至1999年底,以李洪志名義印發的法輪功書籍有1057萬冊,音像製品500萬盒、圖片等129萬張,總銷售額161億元。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非法獲利4100萬餘元。另據《法輪功問題簡明手冊》中寫道:“李洪志及其法輪大法研究會自1992年至1999年底出版並銷售了大量法輪功宣傳品,純利潤達422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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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網站公開兜售的書籍

1998年之後,李洪志在美國註冊了一家出版社,名字叫安吉拉(ANGELA)出版公司,而公司的註冊地址正是詹姆斯·龐和另外一名“法輪功”骨幹張爾平的前家庭住址。在國外,法輪功網站上公開售賣的法輪功書籍單本售價已達11美元以上,摺合人民幣80多元一本,其收入可觀,無以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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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在北京時購買的汽車、房子、高檔消費品

李洪志通過辦班和銷售練功物品聚斂了大量錢財,他在北京市朝陽區購買了雙橋東路18號院1138號別墅,北京市西城區法華寺小區16號樓房產、北京市通州區東旭花園房產、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開運小區房產。上世紀90年代,李洪志和妻子李瑞都是東北長春市企業的普通職員,他們如何能買得起如此多房產,資金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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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行醫+捐贈,心安理得坐享其成

李洪志在悉尼接受《亞洲週刊》記者採訪時說:“無條件地幫助人解除疾病;不收任何金錢與物質報酬。”而事實如此嗎?非也。

李洪志大肆鼓吹修煉法輪功能治病,鼓吹自己有多大的功能,1992年6月21日,李洪志在北京建材禮堂講課時稱:“有一個羅鍋的人背駝得很厲害……我給他看一下,我用掌給他拍了5下,然後我一頂他,這個羅鍋立刻就直了。”李洪志早期講法稱:“師父一揮手,晚期肺癌患者痊癒”、“大連發功讓遠在法國的植物人下床走路”等。李洪志把自己包裝成“神醫”,他稱來自另度空間,推銷他的法輪功“練功就能治病,修煉不許吃藥”。在李洪志的鼓吹下,不少患病的學員放棄正規治療,找李洪志看病。李洪志在家裡和輔導班的現場放功德箱,讓弟子們主動往裡投錢。每次都要收病人看病費用50-200元不等,據中央電視臺報道,一位老大娘拿出5元錢求李洪志看病,李洪志不屑一顧,惡狠狠地說:“5元錢還想看病?”。

給人看病收錢,畢竟來的太慢,也並非是李洪志的本意,而通過給人治病提高自己的影響力,然後通過影響力,讓更多的人相信法輪功,自願掏出更多的錢物塞進李洪志的腰包才是真實意圖。李洪志的妹夫孫森倫親眼看到了李洪志高明的賺錢手法,在一次“法會”後,李洪志對大家說:“法輪功是最高層次的功法,但是也需要大家的支持,希望大家積極地捐款。”開始捐款的人不多,且錢放的也很少,李洪志就說:“有的華人團體,已經捐了很多錢給法輪功,現在還不斷地有人來捐,而且金額很大,這種善舉,是有好報的”。他還說:“相信大家絕對不會錯過這個精進、長功的好機會。”大家聽了以後,都紛紛向功德箱裡放更多的錢。據吉林省長春市原法輪功習練者李亞謙證實,1998年10月,法輪功大連輔導站站長送給李洪志一臺日本尼桑轎車。原淄博熱電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杜曰仲,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為了“上層次”、求“圓滿”,先後被騙去近10萬元,最後落了個負債累累、傾家蕩產的下場。陝西省周至縣高春陽在九十年代九十曲全村遠近聞名的老闆,可自從修煉法輪功後原有的萬貫家產因向法輪功組織捐獻、外出“弘法”等很快蕩然無存,最終成了幾天都吃不上一頓飯的窮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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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女兒李美歌在紐約市皇后區法拉盛59大道別墅

NO3:賣國+經營,怡然自在坐擁豪華生活

李洪志叛逃美國後,立即尋求西方政治集團庇護,便被美國反華勢力豢養起來。他是美國在看到魏京生之流的利用價值已經不大時,轉而利用的又一張攻擊中國政府的王牌。美國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骨幹分子提供政治庇護,在法輪功建立“法輪大法電臺”和電視製作中心、設立網站、租用廣播頻道、印製宣傳品等開展反華宣傳煽動活動,法輪功成為反華急先鋒,馬前卒。此等結局正中李洪志下懷,因為,他既擁有了人身安全的保護傘,又找到了斂財的商機。

其一,通過貪汙撈錢。李洪志既討好主子,又為了賺錢,在國外多地區構建了以“法輪功新聞社、大紀元時報、明慧網、希望之聲廣播電臺、新唐人電視、博大出版社、神州電影製片廠、神韻藝術團、飛天藝術學校”等為核心的完備的立體反華宣傳體系。法輪功還建立了100多個專業性網站、300多個地方性境像的全球網絡體系,併成立了“神龍工作隊”提供技術支持。每年供養這些項目和工作人員的薪金高達2億美元。再加上舉辦“法會”、“反華遊行”等活動費用和供養法輪功總部組織其他經費,總計要達到5億美元的開銷,這些費用,大部分由“美國國際開發署”、“臺灣民主基金會”等官方和非官方組織提供,而這些費用的支出均由李洪志一人掌控,掌管財務的人全是李洪志的至親或者嫡系,精明的李洪志,不會監而不盜,可想而知,李洪志油水撈的足足的。

其二,通過項目撈錢。在2006年“洛杉磯市講法”中,李洪志說:“辦新唐人電視晚會,能夠賺點錢這不是好事嗎?”在2007年“對澳洲學員講法”中,李洪志說:“我們已開始賺錢了,你們用這個錢拿出一部分作為你們的福利,如果你們將來賺得很多了,你們成為一個很盈利的公司,你就按照社會的工資拉平,我都高興!”而真實情況並非如此,在眾多項目中,好多工作人員由法輪功人員擔任,並且是義務勞動,甚至有些法輪功人員自掏腰包為法輪功項目付費。據法輪功內部人士透露,每年法輪功組織通過項目創收利潤在5000萬美元之多,而這些錢都落入到法輪功總部口袋,其實就是入了李洪志的私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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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接受捐贈的新澤西州房產

其三,通過接受捐贈撈錢。在2007年“對澳洲學員講法”中,李洪志說:“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也好,是大法弟子立足於常人社會建立起來的,是常人社會形式的公司,可以接受弟子贊助的”。據1999年11月1日《華爾街日報》報道,李洪志將位於美國新澤西州普林斯頓大學附近的一處600平方米的房產落在了他的妻子李瑞名下。而李洪志介紹,這是一名美國燈具製造商,也是法輪功追隨者花了58萬美元捐贈給他的。李洪志還接受國外法輪功弟子金錢和貴重物品捐贈若干,無法統計與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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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別墅和豪車

經過多年經營,李洪志和其妻子、女兒在美國就擁有房產11處之多,豪車數部,價值1000多萬美元,法輪功總部龍泉寺價值達2400多萬美元。現在的李洪志是地地道道的億萬富翁,與30多年前的窮小子光景對比,簡直天壤之別。相較於“血水聖靈”教主左坤、“全能神”教主趙維山等邪教主而言,他們真是難望項背,你說“小來子”的斂財之道高明不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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