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部分学者反对“万元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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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这些学者根本不了解民情,只是坐在象牙塔里说胡话。

一、调解个税起征点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调解个税起征点,一是所有人群的个人收入有所提高,二是起征点一直停留在3500元,好多年没有调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调解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缩小贫富差距。

改革开放四十年,国民经济有了很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但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提高个税起征点,通过税收调解贫富差距,高收入,高缴税,也是一个比较公平的方式。

从2011年4月2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个税起征点调至3500元至今一直未变,而物价却一个劲上涨,很多年轻人生活压力加大。因此,提高起征点刻不容缓。但究竟提高到多少,有关部门便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

一共受到意见13万条,最具代表性的是格力董事长董明珠提议的10000元,还有全国工商联提议的7000元。我的观点是同意提高到10000元。



二、先看各类人群的收入情况。

月收入达到7000—9000元左右的人群,应该大多是70、80后,也就是38岁—48岁的青壮年,而这部分人上有老下有小,老的已经不能劳动,基本靠儿女养,小的大多数正在读大学和即将买房结婚,生活压力特别是经济压力比较大,七八九千元收入看起来不少,但实际上的确很紧张。如果个税起征点7000元,这一人群的压力就更大了。

6000以下3000以上收入的人群就更大了,不仅有90后、00后,而且70、80后月收入不足6000元的大有人在。如果起征点5000元,很多人的生活质量会下降。



三、部分学者对民情根本不了解,认为大多数人都和他们一样,月入万元以上。

先看看他们的谬论:

一个‘’特权‘’,三个‘’不利于‘’。简直就是谬论。收入高,纳税高,有错吗?这是义务,不是权利。国家对低收入人群免征个税有错吗?什么纳税意识、公民意思、主人翁意识,说白了不就是低收入者免缴个税,你们高收入者心理不平衡吗?如果把你们的收入给我,我绝对举双手拥护10000元起征点。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非请自来。

砖家乱抛砖,叫兽使命叫,学者蹦出场。看到的这样的观点,我已无力愤怒,狂笑,哈哈哈……

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税收解决的是分配问题,自然是高收入多纳税,低收入少纳税或不纳税,体现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作用。所说的“个人所得税将是高收入者的‘特权’”极其不恰当。

提高公民纳税意识

纳税才能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出自学者的这一观点更是匪夷所思。让我联想到误抓“牢底坐穿兽”、误采“牢底坐穿草”等事件,事后诸葛无一不曰“法律意识淡薄”,问题是平时有作过相关的宣传否?而对纳税而言,如今人们纳税意识很强的,真的。

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

算了,这个不敢讨论,晕!

向社会征求意见,无疑是征求民意!征集的意见自然是表达大多数人的意愿与诉求!难道不应以民为本的吗?

最后不禁要问,什么叫征求意见?征求谁的意见?看了一眼身份证,我原来是居民。好吧!


艾特迷


如何看待部分学者反对“万元起征点”?

这也是学者,我真的醉了,不知道他学从何来?学为何去?

先来看看他的言论吧:如果提至万元,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

下面,我来一一反驳:

第一,个税到底是高收入者还是中低收入者的“特权”。有关统计显示,近年来,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近2/3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已经沦为“工薪所得税”。低收入者也被要求纳税,中等收入者更是成为缴税主力,高收入者则因为收入来源较为多元,往往可以逃税。请问,这究竟是谁的“特权”,麻烦这位所谓的学者好好学习下。

这本就是极不正常的现象,现在稍微要高收入者承担点责任,怎么就觉得是特权呢?过去享受了那么多好处的特权,现在要履行下责任就成了特权了。荒唐!

第二,谁最应该提高纳税人意识?我看主要就是高收入者。就是那些靠资本所得的高收入者,还有娱乐圈里的大腕、明星们,你们有真正的纳税人意识吗?加之那些在炒房当中,总是把税收转嫁给买房者、租房者的高收入者,有纳税人意识吗?如果好好地把高收入者的纳税意识提高一下,又何必老是盯着几个中低收入者的口袋。

第三,什么是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的核心在于权利。虽然说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恰恰是公民权利的问题。就是如何维护、保障公民的权利,而不是随意扩大公民的义务。纳税是必须的,但是有关于民生方面的权利保障,才是最为重要的。

第四,什么是主人翁意识?其实和公民意识是相同的。主人翁也不只是负责付出的,还要依法享受的。改革发展的成果,是要共享的。现在有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我们一些高收入者,已经只是享受成果了,真正奉献、付出了多少,相信有很多人会明白的。

第五:个税的征收,关键在于公平与活力。要通过个税推动收入分配的公平,要通过个税推动社会的活力,让人们劳有所得,尊重、激发劳动。

所以,我认为这种学者是屁股决定脑袋,他们没有真正深入这个社会,不是真正地敬畏人民、敬畏法律,而是可能只敬畏资本、权贵了。


碧翰烽


这个社会,总不乏为既得利益者代言的人,而且这些人总能找到一些歪理邪说,看上去无从反驳。

首先,缴税是义务,不是权利。对于个税,是高收入者拿出一部分收入,用于补充国家的福利支出,支持生活困难人群保持温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缴纳个税实际上是国家强制高收入者做慈善的一种机制。

其次,既然缴纳个税是对高收入者的强制行为,那么就要先定义收入多少算高收入。这个定义,应该看全国人口的平均收入、基本生活支出、收入的中位数和众数等等统计数据。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算法可能不一样,但总有参考意义。上世纪八十年代,个税起征点是月收入800元,那时的全国职工平均月工资不足40元。也就是说,八十年代的个税起征点是职工平均月工资的20倍。现在的全国职工平均月工资应该超过2000元吧?如果按那时的20倍计算,个税起征点应该是40000元,所以,现在起征点定位10000元的话,并不算高。当然,八十年代的个税起征点算法可能不适合当代,但国家应该把个税起征点的算法公之于众,并说明理由。

其三,现在缴纳个税的,是以工薪阶层为主力,这些人收入其实不高。而那些真正的高收入者,比如演艺人员、公司老板、个体工商户,很多没有按税务法纳税。所以,个税起征点定在10000元以下,还是在劫贫济富,没有达到削峰平谷的目的。


非优秀教师


学者反对万元起征点,是有原因的。与己来说,关系不大,反正他们的收入都远高于万元。更重要的,工资并不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的收入来源很广,很多都游离于个税之外,或逃税,或由付钱单位支付。所以,万元也好,千元也罢,跟他们关系真的不大。

我们也讨论过起征点的问题,也认为起征点不是最核心的问题,关键在公平,在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和合理,在于减少不规范收入,在于对高收入阶层能够起到制约作用,并希望以家庭为征收单位。为什么坚持家庭为征收单位,是因为普通居民家庭有下岗的情况比较多,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对这些家庭比较合理。但理由绝对不是个税最终变成高收入人群的税收了。

个人所得税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向高收入人群收税,以体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均衡性,怎么向高收入人群收税就成为问题了。公民的纳税意识,并不需要用个人所得税来体现。对绝大多数居民来说,只要参加社会分红,只要付出劳动,就是一名纳税人。千万不要以为企业的纳税都是经营者、股东、老板的功劳,没有工人,哪来产品,没有产品,哪来收入,没有收入,哪来税收。每名员工都是财富创造者,也是纳税人,他们是用劳动在纳税,而不是只有个税才是纳税。如果把广大居民的纳税局限于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观点,就等于扼杀了广大居民的劳动成果、劳动付出,否认劳动者创造社会、创造财富、创造世界。

所以,学者们自己还没有弄清楚谁是纳税人,哪些人在纳税,就随意说个税能够增强居民的纳税意识,实在有点无知。至少,是不了解企业财富的创造过程。这样的建议,纵然是对的,也不能接受。因为,它的前提是错的,是方向性错误。至于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他们参加劳动了,就是公民、就是主人翁啊,这一点,难道也要否认?


谭浩俊


啥都不说,先查查这些学者的年收入和资产吧,让他们先把所得税补了,也不用罚就行。然后再看看他还这么说不?

很多的所谓“砖家学者”真的是没脑子的,脱离了生活,脱离了现实的无脑货。正如说“shang访者都是偏执型精神病”的那位砖家一样。说白了有时候是为了迎合某种势力和个人哗众取宠的心理罢了。

这些教授砖家学者名义上的收入也就十几二十万,而且都是谈好了税后收入,住房吃饭都是学校提供,出门学校或合作单位有车。当然不可能体会普通百姓拼死拼命才能拿到的几千块工资,还要扣掉几百甚至上千的所得税。然而这部分收入大部分人还需要先还房贷,孩子读书,人情交往,以及生活中的必须费用。最后可能分文不剩。


看看配图中的言论,相信学者都是自私的,只有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时才会真的为自己代言。

一个评论或提出事关民生大事的学者应该是没有脱落现实,深入民众生活的,提出有积极意义又不是偏颇的理论,这样才不至于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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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Yuan68921596


针对个税起征点问题,这些所谓的“砖家、学者”根本没有发言权。他们的观点也仅仅代表了他们的个人意愿而已。

这种事真正应该倾听的是一线劳动者的心声,而不是那些对民情没有任何了解的“砖家、学者”。这些被冠以各种头衔的人,拿着高收入损害者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老百姓越来越讨厌某些“砖家、学者”的原因。这些人根本不了解民意,一点都不接地气,只会胡思乱想、纸上谈兵,他们根本没权利代表老百姓发表什么意见。

别的不说,就说将个人纳税冠名为高收入者的“特权”,便足以体现出这些“学者”的无知。纳税属于义务,而非权利,连权利和义务都弄不明白,还发表什么观点!

况且,公民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与纳税八竿子搭不着,简直是胡扯、乱拉。真不知道,做“学者”的门槛咋如此之低。怪不得如今的部分“砖家、学者”尽出馊主意,让老百姓恨之入骨!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义在于,在不影响劳动者日常生活的情况下,拿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支持国家财政。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为国家尽一些义务。根据我国目前的生活消费水平,个税起征点定在月薪一万是比较合理的,是符合国情、民意的。如果定在万元以下,多多少少会影响老百姓 的正常生活。

而且,个税的征收主要应该关注那些高收入人群,对于他们来讲,缴纳一点税并不会影响其生活。税费在他们的整体收入中只占到很少的一部分,九牛一毛、无伤大雅。比如那些“砖家、学者”,他们的收入是多渠道的,随便一个进账可能就赶上基层劳动者一年的收入了。再比如娱乐圈明星,一年收入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都是轻轻松松。只要对这些高收入者严格监督、把控,防止他们偷税漏税,便足够辅佐国家财政。

制定较低的个税起征点,是需要一些必要条件的,比如,完善的社会福利待遇。而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福利,显然没有达到那个水平。基层劳动者完全靠每个月辛辛苦苦挣的那几千块钱艰难度日,根本不具备纳税的条件。

所以,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面向那些高收入者,才是理性的选择。不可以听信某些脱离群众的“学者”胡言乱语,否则,会给老百姓的生活增加负担!

大家同样这些所谓的“学者”的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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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些人只看到发达国家个税高,没看到别人的福利有多好;只看到个税占比高,没看到企业负担有多小;只看到人人都在纳税,没看到税收的每一分用在何处都明明白白;只看到大家都踊跃纳税,没看到低收入者返税可能比纳税还多。

要培养主人翁意识,首先是要培养公民意识,让公民成为国家的主人,而不是靠被迫缴钱来当主人,再说你缴了也不一定能成为主人。这些人的想法和上次一个宜春老头叫嚣,要市民主动放弃领取养老金,为国家做贡献,否则依法严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没什么两样,都是一群糊涂蛋,不折不扣的二百五!

幸好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都还清醒,上次宜春官方的回答也比较给力,让这些“异形”无法成为社会的主流,否则我们又会陷入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那种历史的倒退中。人类文明发展得越高级,越注重人类个体的保护和发展,国家服务于人民,人们才会捍卫国家,尽量让利与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这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明显是要陷国家于不义不稳之中。


徐德文


这个是对个税的定位不同。

这些学渣坚持纳税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只有纳税人才能充分行使公民权。税收是公民义务。

另一些人认为个税是社会的收入调节税,让高收入的人对社会做更多的回报。

现在中国人的收入差距巨大,贫富差距巨大的时候,谈公民权就是扯淡的事情。现在个税的主力恰恰是少数城镇低收入人群。人数上占劳动者比例小,收入上占社会分配比例也少。但是缴税额却是最多的。根本达不到调节社会收入的目的。反倒是加重了中低收入家庭的负担。


天明遥遥山海关


一段时间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从公开征求意见到结束,一直成了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几个大热点之一。据了解,这次共收到各种意见13万多条。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抒意见,再一次印证了国人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参与意识的进步和提升。也再次印证了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与进步。针对部分学者对于“万元起征点"的反对意见,网上有许多人表示不满,甚至有人恶言相向。我认为这大可不必。

首先,专家学者也是人。是人就免不了有七情六欲,是人就难免有自私的一面。是人就难免会脑袋跟着屁股转。从这点来看,专家学者站在自身的立场来看问题、提意见纯属人之常情。

其次,常言道:有话好好说。当今社会正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使有的专家学者说了什么不合大众时宜的话,也应理性辩论,切不要在网上当喷子,污言秽语谩骂,这不但是不文明的言行,也是对别人人格的损伤;

第三、既然是征求意见,就允许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百花齐放、百鸟争鸣。这是别人的权利。至于提出的意见有没有用,自有职能部门把关。我们何须太较真/呢?

提高个税起征点,一是为了让所有人群的个人收入有所提高; 二是因为起征点一直停留在3500元的标准上巳经多年,巳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三是通过调解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缩小贫富差距。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国家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巳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提高个税起征点,通过税收调解贫富差距,高收入,高缴税,也是一个比较公平的方式。至于部分专家学者对民情不了解,这也是很正常的。

俗话说得好: 十个手指有长短。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是太正常的事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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