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户口真的无法继承农村土地、宅基地吗?

牛辰鹏


你还真说对了,真不能继承。原因有二:

1、农村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宅基地的福利属性使得它不可能由城镇居民继承

农村宅基地作为一项福利性的不动产,与农民的村集体成员身份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不会向城镇居民敞开,题主既然说了是非农户口,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政策摆在这儿呢。

所以,父母的使用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你无法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私人财产,是可以被城镇户口的亲人继承,只是继承后一般不准进行翻修、改建。

其实,造成上述两种情况发生的,多是以前城市户口吃香时,人们拼命削尖脑壳往城里奔造成的,如今风水轮流转,农村户口更加含金量十足,导致很多在城里生活压力巨大的人想转回农村户口,这时候才发现,转回农村的难度不亚于当年进城落户。

所以说,还有农村户口的朋友一定淡定,留的农户在,永远不愁吃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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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近十年来,在就业、房市、教育、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的农村人口大量从农村迁往城市,其中有很多人都在户口上都选择了“农转非”,在我国目前的土地政策下也就意味着放弃了一些农村土地权益,比如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等,不过这在以前没什么,因为以前农村土地不怎么值钱啊。但今时不同往日了,也让越来越多农转非人士关注到了土地问题。

关于非农户口能否继承承包地和宅基地这一问题,我所了解到得情况是不能的。

原因有二:

1.宅基地、承包地本身就不发生继承,不论继承人是否为农业户口,这是因为二者的所有权都不属于农民,而属于集体,因此土地本身不能继承,但是承包地上的作物收益、宅基地上的农房是农民个人劳动所得,合法继承人可以进行继承。

2.宅基地更为特殊一点,由于“地随房走”的政策,非农户口的人员在继承房屋之后是可以继续占有这块宅基地的(直到地上房屋不符合居住要求),出于村集体利益的考虑,作为非农户口的你只能在继承来的房屋内居住,不能将其进行改建或者翻新之类的,当然如果当地政策允许,出租出去也是可行的,但是不能进行买卖。


土地论坛


农村的土地实行了三权分置: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而宅基地也是三权分置:集体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这土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都是集体所有。所以村民或城市人的后人,是无权继承的。


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办证的。户主缺失,其土地承包证件,换上新户主名称就行了,不用办继承事谊。全户都缺失,收归村集体所有。

宅基地也是集体所有,个人没有继承权,但是房子是个人财产,是有继承权的,地随房走,这宅基地跟着房子”被继承“了。当然房子坍塌灭失,这宅基地也是归还给集体所有。


老蛇正宗


宅基地不能继承,城镇户口更不行;

昨天有位“财经达人”在回答中说儿女是宅基地唯一继承人,跟我说:“你作为三农界的人,难道不知道宅基地可以继承?”也是简直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合法继承的,但宅基地不是,宅基地只能申请使用权,而且必须满足条件

首先搞清楚“继承”是什么意思,简单说,就是后人依法继承死者的财产、职务等,那么宅基地能继承吗?绝对不能,宅基地是集体财产,属于国家的,我们农民只是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利。

所以,即便你是农业户口,也不能继承宅基地和土地,这么说好像不准确,换个说法,就是子女可以合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房屋是私有财产啊,继承房屋后可以向村委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但必须是同集体成员。满足该条件,宅基地方可继续使用,也就是物权法所说的“地随房走”;

但,题主所说,自己是非农户口,不满足申请宅基地条件,国家命令禁止城镇户口到农村买地建房,所以题主申请不了宅基地,不满足宅基地使用条件的,由村委协商,将房屋卖给同村成员,如继承人不愿意卖的,因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利,房屋禁止翻修、扩建等。


新农视界


非农业户口真的无法继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吗?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个人只是使用权,由此看出承包地,宅基地不是个人私有财产,所以继承承包地宅基地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也就是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土地上的被继承人生前的承包收益,而不能继承土地的承包使用权。


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不存在继承的说法,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牵扯房屋和宅基地的不可分离,地随房走原则,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倒塌,村集体会按照规定收回宅基地。

综上,非农户口是不可以继承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继承的是承包地上的收益和宅基地上的房屋!

如果你有不同意见,欢迎发表自己的观点!


三农最美


首先要明白这个问题,就必须先明白农村承包地和农村宅基地分配的对象。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地也一样,村集体成员可以享有免费承包的权利,只需要和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也是只给本集体成员分配,其他人均无权取得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



而如何确定村集体成员身份呢?主要以户口为判断标准,也就是你的户口在这个村,才可以取得承包地和宅基地。换句话说,非农户口根本无法取得。



非农户口既然无法取得父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那么可以继承吗?



首先来说承包地,农民和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时,都有承包期限,现在土地二轮承包延长了30年,也就是农村所有承包地承包期限延长到了2028年。到了2028年,几乎所有的承包地都到期了,这时候就是重新再承包,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当然,承包地是家庭共有,只要这一家里有一个人还是本村集体的户口,这个人都可以继续耕种,只有大家都不是非农户口了,村集体才可以收回承包地。



另外,说说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农民只有免费使用权。既然农民都没有所有权,当然宅基地就不发生继承。但地上的房屋,只要是子女都可以继承,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



如果是非农户口,继承了房屋,不得翻盖,新建。只能居住,等到房屋自然消亡的时候,由村集体收回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再分配给其他人。


乡村轶事


可以肯定的说非农业户口是不能继续享有父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

我发现很多人总喜欢把农村土地和继承扯在一起,无知到这种程度也是够可以的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和经营权。既然父母没有土地的所有权,那子女哪来的继承权呢?

农村的承包地是集体分配给本集体村民的粮食用地。其分配是以户为单位的,根据赠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只要该农业户口户口本上有一个人,那么他就可以继续使用经营其他家庭成员的承包地直至承包期满。如果该户口本上一个本村村民也没有了,那么该户就消失了,承包地会被集体收回。

宅基地是集体分配给本集体村民的住房用地,宅基地的享有主体也必须是本村村民。如果子女户口迁出去了,那么就不能再享有父母的宅基地。虽然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但父母的房产是可以继承的。只要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产,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该宅基地上的房子只能修缮不能翻盖,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你的户口从农业户口转为了非农业户口,那么就是自动放弃了村民身份,农村的一切福利也就和你没有关系了。以前看着农村没利益千方百计迁出去了,现在有点好处又想回来要,那有这么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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