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第13号(总第26号)
关于168批次食品检验情况的通告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 在山东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张营镇二十里铺村北)抽检的馒头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 不得使用,检验结果为: 142mg/kg;
2.在郓城县佳客福超市 (玉皇庙镇玉皇庙村)抽检的油菜中氟虫腈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 ≤0.02mg/kg ,检验结果为: 0.062mg/kg;油菜中氧乐果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 ≤0.02mg/kg,检验结果为: 0.023mg/kg;
3. 在郓城县佰乐福副食超市(水堡乡驻地)抽检的茄子中氧乐果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 ≤0.02mg/kg,检验结果为: 0.062mg/kg;
4. 在郓城县佰乐福副食超市(水堡乡驻地)抽检的韭菜中氧乐果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 ≤0.02mg/kg,检验结果为: 0.068mg/kg;
5. 在郓城县佰乐福副食超市(水堡乡驻地)抽检的鸡胗中呋喃妥因代谢物项目不符合要求,标准要求为: 不得检出,检出值为:39.6μg/kg;
6. 在郓城县佰乐福副食超市(水堡乡驻地)抽检的鸡中呋喃妥因代谢物项目不符合要求,标准要求为: 不得检出,检出值为:167.8μg/kg;
7. 在郓城县佰乐福副食超市(水堡乡驻地)抽检的鸡蛋中氟苯尼考含量超标,标准要求为: 不得检出,检出值为:11.7μg/kg;
8.在郓城县郑川饭店(玉皇庙镇玉皇庙村)抽检的猪头肉(耳朵)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 ≤30mg/kg,检出值为:79 mg/kg;
9. 在郓城县福美来超市玉皇庙分店抽检的馒头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 不得使用,检验结果为: 155mg/kg;
10. 在郓城县佰乐福副食超市(水堡乡驻地)抽检的腐竹中蛋白质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 ≥45.0g/100g,检出值为:38.3g/100g;
11. 在郓城县佳客福超市 (玉皇庙镇玉皇庙村)抽检的精品土豆粉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 不得使用,检验结果为: 265mg/kg;
12. 在郓城县福美来超市水堡分店抽检的油菜中氟虫腈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 ≤0.02mg/kg ,检验结果为: 0.06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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