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政协委员,对滴滴顺风车凶杀案,如何提案?

尊敬的各位首长:你们好!

我,宝爸社评,就滴滴顺风车凶杀案一事,向各位首长,同仁提个议案。

现今法律,对企业犯罪,还是空白,故宝爸社评提议,建议完善现今之法律,让企业犯罪亦入刑法,使社会更和谐,人民皆安康!

就此次滴滴顺风车一案,宝爸社评为何认定其为企业犯罪呢?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滴滴顺风车的广告。有着明显诱惑人犯罪的暗示。让开顺风车的司机误认为顺风车就是约炮,认为乘其车辆之人亦是为约炮而来,故言语轻佻,动作下流,女乘客一旦反抗,便认为是假正经,暴力发生便不可避免。

故宝爸社评认为滴滴公司有暗示和引诱犯罪之企图!

二、滴滴公司客服的行为。宝爸社评认为滴滴有掩护犯罪分子的企图。受害者7次联系,警方的两次联系,都足以证明滴滴在有意无意纵容,包庇,掩护犯罪份子,以便让犯罪份子完成约炮过程。

三、个人信息的恢复。5月份空姐遇害后,滴滴在个人信息上作了更改,但近期却又恢复了对乘客个人信息的公开。可见滴滴为了配合麾下司机的约炮意愿,置大众利益于不顾,置上次凶杀案于不顾,全力配合麾下司机的犯罪意愿。致使惨剧再次发生。

故宝爸社评认为滴滴在帮助其下面司机犯罪!

四、滴滴的道歉信。从信中可以看出滴滴财大气粗,这次和以后所发生的这种案件将三倍赔偿。也就是说滴滴公开为犯罪分子站台,只要你敢犯罪,我滴滴就敢三倍赔偿,司机们,你们勇气有木有?

综上所述,便是认定滴滴是企业犯罪。

尊敬的首长,同仁们!

企业犯罪,不能只罚了事,不能下架了事,不能开除了事!

宝爸社评认为对企业实际掌控人,法人代表作为和实施犯罪的人同罪!以杜绝企业犯罪后,由下面员工顶罪。而企业依旧完好,罪恶依旧还在行恶的冏态!!!

感谢各位首长的阅读,请各位首长留下宝贵的意见!

2018年8月 宝爸社评

各位首长如觉得宝爸社评议案有建设性的,请点关注。宝爸将随时向你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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