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總經銷
之所以會因為電動車男被稱為“犯罪嫌疑人”而引起輿論,主要原因在於該事件中電動車男是弱勢的一方,反而被寶馬車紋身男砍打,最後反殺他,而整個過程是存在爭議的。
電動車男是否屬於“防衛過當”或“正當防衛”都存在很大爭議,在大多數人心中,更願意看到電動車男屬於正當防衛的,而紋身男屬於“黑惡勢力”囂張跋扈,因此在未定性之前貿然稱電動車男為“犯罪嫌疑人”,顯然會引起輿論的熱議。
很高興大多數人都是支持正義的一方,也說明了社會是向善的。
從視頻中可以清晰看到,紋身男下車打電動車男,電動車男並未還手,並且電動車男在非機動車道上等紅燈,寶馬車強行別道,本身就有理在先,誰曾想紋身男打完人返回車上卻取出一把大砍刀,追著電動車男砍,刀落地後被電動車男快速撿起反砍,後又追砍。
這件事最大的爭議在於,人們希望電動車男被判正當防衛,也說明人們對惡人的痛恨。而正當防衛的判定基本上很難,但在危險尚未解除,並且紋身男好幾個同伴在場的情況下,電動車男對跑回寶馬車的紋身男繼續追砍。
在人們的心理上,普遍是為電動車男反殺紋身男的行為點讚的,在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為了更大化的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進行自衛,我認為無可厚非。並且在爭議未定性之前,貿然稱電動車男為“犯罪嫌疑人”是不恰當的。
李阿冰
法律不外乎人情。
本案中,目前警方將電瓶車小哥稱為“嫌疑人”並無不當,警方沒有定罪的權力,是否成立犯罪需要有人民法院來確定!
按照目前的情況來講,我支持小哥律師進行無罪辯護!
原因如下:
1、電瓶車小哥無犯罪記錄,且是為了保護自己不受黑惡勢力的侵害,不得已才進行反抗!
2、小哥沒有殺人故意。
3、黑社會紋身男醉駕且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先行動手,對小哥進行砍殺三刀,已經嚴重威脅生命安全。
4、已經別無他法,如果不反抗,那麼我相信今天的我們討論的話題就是“江蘇崑山小夥夜間獨自出行,被兩名黑社會成員亂刀砍死!”
5、該紋身男本來就是黑惡勢力,在打黑除惡的大背景下,還敢如此囂張,當街行兇!!!
最後,我建議主審法官充分考慮民情民意,儘量從輕處罰,我相信人民群眾也很期待本次判決結果,莫讓老百姓們寒了心!
法律課堂
《北京晨報》是根據崑山"警情通報"的設定的內容,加了標題,實際上列為嫌疑人的是崑山市公安局。《北京晨報》發行量大,擴散範圍大,影響力更大,又是權威性報紙,可信度高。崑山檢方介入但沒有定性,《北京晨報》標題用嫌疑人不妥當的。
德陽兒科安醫生也是知名平臺《澎湃新聞》轉載了德陽報料王的視頻,使安醫生遭受到輿論的壓力,進而呑服安眠藥身亡。
這只是新聞大戰的縮影,為了保證平臺,網絡,報紙可讀性,在沒時間的核實下,各家都以當地官方和知名大V發佈的信息為準繩,然後竊為權威,一旦事實反轉,會給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寶馬男劣跡斑斑,有十年坐牢經驗。自己違章引發的剮蹭,反而持刀殺人。白衣男因為僥倖躲避了追砍,檢起寶馬男掉落的砍刀,出於自衛砍死了寶馬男。案情簡單明瞭,把寶馬男列為嫌疑人更恰如其份。
《北京晨報》《澎湃新聞》要做負責任的媒體,逮住風就是雨,會影響品牌的公信力。設定標題就是帶節奏。特別是《澎湃新聞》在發佈的視頻中,至少五六次圈點安醫生老公擊打孩子的畫面,負面效應是顯而易見的。
如果各大品牌媒體始終強調新聞時效性,今後這類事件還會繼續發生。案件反轉,這些大平臺不會道歉的,更不會為當事人澄清事實,又馬不停蹄尋找下一個曝點。讓當事人徒增傷悲。
新聞大戰何時休?
秋平171152879
通過視頻看到:個人觀點認為:事故的起因應該為寶馬車引發事故:一是寶馬車違規壓線駛入非機動車道,至使騎車男無法躲避造成輕微事故。二是寶馬車明知自已有錯,卻以人多圍攻、摧拉騎車人,且騎車男沒有還手,說明當時騎車男是有理性的。三是寶馬男下車後,性格暴躁,直接與騎車男發生肢體接觸,推倒騎車男車輛後還不罷手,再次返回車上拿出早以備好的管制刀具去追砍騎車男。故此,個人認為,造成血案的罪魁禍首是寶馬男一手造成,騎車男沒有過錯。緊接著,寶馬男在追砍騎車男的過程中,騎車男均是肢體躲閃,沒持有任何兇器回擊,說明騎車男當時並不想把問題擴大,後由於寶馬男在砍殺騎車男過程中失手把刀丟落在地上(估計寶馬男酒後造成),且繼續和騎車男到刀落地爭奪刀具,由於騎車男動作敏捷先奪得刀具,在此情況下,為了生存,騎車男隨手用刀刺向寶馬男這是順理成章,也是在打鬥過程中的自衛意識。寶馬男受傷後不是跑向其它方向躲避,而是跑向寶馬車,這就促使騎車男為了保存自己緊追寶馬男繼續砍殺,否則死的可能是騎車男自己。在當時失去理智的情況下,相信我、你、他都會有這樣自我防範行為的意識。相反,如果寶馬男不是跑向寶馬車方向而是向其它方向躲避,騎車繼續追殺,這就另當別論了。為此,個人認為,騎車人對此次事件屬正當防衛,並不屬防衛過當,更不是律師所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若是如此定罪,必然助長歪風斜氣的囂張氣焰,尤其在現階段全國開展打黑除惡的專項鬥爭中,更應弘揚正氣,把平時動不動就動刀動槍行為堅決剷除。延伸話題,本案是普通平民對寶馬男的反擊,造成寶馬男的死亡就要追究刑責,試想,如果是寶馬男面對的是警察,警察為了自衛擊斃寶馬男,又如何定性?故此,該案希望相關政法部門值得認真思考的問題!
藍天白雲lqj四營十連
理智的說,犯罪嫌疑人的說法是正確的,比以前嫌疑犯的說法要正規的多。犯罪嫌疑人,主體是人,只是涉嫌有犯罪行為,只有確定其犯罪行為並經法院審理、判決後方可稱之為罪犯,在公安機關調查取證階段都只能稱之為犯罪嫌疑人,要關也是關在看守所裡,具體定罪後再關在監獄裡。而嫌疑犯,主體是犯,上來就已經假定是犯人了,不符合現在的司法理念(現在提倡的是無罪推定)。
PS:嫌疑人又分涉案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之分,前者適用於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而後者只用於刑事訴訟。就此事來說,死了人就是刑事案件,只能採用犯罪嫌疑人的說法。
再PS下:對於此案個人認為:最多隻能界定為防衛過當。整個視頻已經很清楚了,被殺者平時飛揚跋扈慣了,以為自己紋身就可以刀槍不入橫著走,沒想到遇到個珍惜自己生命的強者,死了活該就不說了,還禍害了這個路人,讓其經受一場司法流程的折磨。
Blue712
有正義感的律師們,希望你們能組成一個律師團免費為單車男做無罪辯護! 說是免費,一個網友捐款一元錢也能捐十幾萬。 這都還不算什麼,更重要的是,以後會有幾十萬人跟隨你,都知道只要有了民意,你就離成功不遠了!
我會盡我微薄之力捐款,哪怕是隻為增添一點人氣!
我們這裡有一個人,早起出去做生意,被人拿刀搶劫了,在搏鬥中他把刀奪過來,把搶劫的捅死了,其中他也身中數刀。結果判了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希望這個騎車的人也無罪釋放!
菩薩保佑你!
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與狼為伍161507250
雲中飛098
有句話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下很多媒體早已沒有媒體人的責任心,手握筆桿子卻遠離群眾,一心譁眾取寵,戲子當道本身就有媒體的功勞之一,但這些現在都是小事,重要的是要看這次事件如何判決,這才是風向標,之前酒駕致死的判罰並不重,後來輿論起事,有良知的法院加大處罰,判決了幾個死刑,後來立法跟上,才有了當下酒駕事故降低,社會口碑上升的現狀,不得不說這是司法,社會的進步,也是民眾發動力量促進和諧社會的一個好的榜樣,放在這次事件上,如果去翻現有的正當防衛解析,很顯然電動車主難以全身而退,概因此法過於一廂情願和理想化,看上去只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人才能達成,實在困難,但顯然這不是大家想看到的結果,因此立法需要改變是呼聲,就看這次的結果了。
扶弱秋
寶馬車的家人和朋友不要臉了嘛,不知道羞恥嘛?看看寶馬男的生平,他是什麼好東西?寶馬男糊塗他們也糊塗嘛?殺人失手被反殺還有什麼臉報復別人?真的是人以群分物以類聚嘛?如果法律這次伸張了正義,他的親人和朋友就不敢為所欲為!惡勢力就會被警醒!如果法律沒有伸張正義,那麼他的家人和朋友還會以為寶馬男的做法是對的,這樣就會縱容惡勢力的延伸,反而寒了全天下普通百姓的心!!!這樣一來引發的社會負面效應是不可估量的!!!忍一時風平浪靜應該從寶馬男準備用刀殺人那時候開始,而不是自行車男被人追砍以後忍一時風平浪靜,怎麼忍,怎麼跑?忍就一定沒事嘛?牙掉了嚥進肚子裡就沒事了嘛?普通百姓和弱群體的合法權益在哪裡,誰來保護!社會主義法制社會下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社會的穩定團結又從何談起?難道全靠隱忍來實現嘛?正義一定要彰顯的如此卑微嘛???
1841828
這件事讓人不知道如何評判!本來一件區區小事,相互讓一下什麼事都沒有,為什麼要這麼躁動?至於“罪”與“非罪”相信法庭會做出正確的判罰,值得反思的是,國人的心態!人與人之間動輒動手相鬥,甚至拔刀相向,這時有沒有思維?有沒有意識?類似事件應該很多,發展到這種情形也不是罕見!現在媒體很發達,只要一旦哪裡有什麼嗅事立馬全社會都傳遍。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一種非理性衝動的基因,但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緒,是關鍵問題。最近網上很多事件,如“扒動車門”,“佔座男”等等,都是當事人的非理性衝動,而且不計後果造成的。本來都是小事,非要釀成全社會皆知的大事件,然後後悔莫及,可悲!中國有句老話:讓一讓,海闊天空!如果每個當事人都能在非理性衝動時,多思考一下,這種事就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