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與行政組織相同嗎?

一、組織的含義

(一)詞源

中文,組織,是將絲麻紡糾成布。後被引申為將一種物體的構成部分組合成一個體。

英文,組織,(Organization)源於‘器官,即自成系統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細胞結構。後被引申為按照一定的目標而進行的系統安排,並逐漸被用來解釋人類社會群體。

(二)含義

組織是在特定社會環境之中,由一定要素組成的,為了達成一定目標而建立起來的,並隨著內部要素和外部環境不斷變化而自求適應和調整,並具有特定文化特徵的一個開放系統。

二、行政組織的含義

行政組織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一)廣義的行政組織

指各種為達到共同目標而負有執行性管理職能的組織系統。

包括:各類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政黨的負有管理職能的組織系統,國家機關中的立法、司法系統中負有執行性職能的各類單位和回家的整個行政機關。

(二)狹義的行政組織

指國家的行政機關,即根據憲法和法律組建的、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行使行政權力、執行行政職能、推行政務、管理國家公共事務的機關體系,是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它是社會組織中規模最大的組織。

三、行政組織的基本要素

構成組織的要素可分為物質要素和精神要素兩類。

(一)物質要素

1.人員。行政組織的第一個物質要素就是人員。

人員,是行政組織的主體、核心。要建立行政組織,首先要選擇一定數量和質量的人,並對選擇的程序和要求有著明確的規定。

2.經費。是維持行政組織運營與發展所不可缺少的因素。

3.物資設備。即行政組織開展活動所必須具備的技術設備、工具以及耗費的各類材料和能源。包括:辦公建築、住宅、文具、辦公機械,以及公文圖書、檔案等等。它是行政組織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

(二 )精神要素

1.目標。目標是組織賴以產生、發展的基礎和原因,是組織存在的靈魂,是組織前進的方向。它從本質上反映了組織的基本功能。組織目標包括任務、目的、指標、數量、質量和時限等內容。組織目標分為總目標、分目標和工作目標三類。

2.權責結構。權責結構指的是組織系統內部各子系統、工作單元,以及各組織成員、各工作職位之間在工作任務、權力和責任方面的一系列從屬並列關係。它是為實現組織目標而進行的權責關係的安排,是各個組織的一種特殊的人際關係。權責結構是形成組織縱向層級和橫向部門體系的基礎,是組織分工、組織法規與組織紀律的實際體現。

3.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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