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藍」護「大海藍」 公益訴訟成海南檢察守護海洋命脈利器

“检察蓝”护“大海蓝” 公益诉讼成海南检察守护海洋命脉利器

巨大海洋水體中,繁衍生息著數不勝數的各類生靈;深達5000多米的百變海底,淺蘊深藏著天文數字的寶貴礦藏……

作為我國管轄海域面積最大省份,海南在國家實施海洋發展戰略中居於重要地位,海洋環境資源一直以來是海南發展海洋經濟、海洋產業的重要支撐。

然而,在海南近岸海域,沿海市縣以及外省漁民在利益驅使下以違禁捕撈方式濫捕狂撈,海洋生態環境遭受破壞導致漁業資源衰減的問題十分突出。

2018年8月10日,由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的11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集中開庭審理。

“這是我省首次對涉海洋生態資源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也是涉海洋生態破壞行政執法、刑事司法與公益訴訟有效銜接的一個先例。”8月22日,海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一分院檢察長邱雋告訴記者,面對海洋環境汙染日益嚴重、海洋生態系統日益退化、海洋資源日益趨緊的嚴峻形勢,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為抓手,發揮職能作用積極推進海洋生態損害修復,切實扛起海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使命擔當,守住“海洋命脈”。

漁民用電拖網濫捕狂撈

符某良是海南省臨高縣人,2017年8月底至9月初,他帶領一支10人捕魚隊,各自駕駛漁船來到文昌中水道、南水道等禁漁區內違法採用電力設備進行拖網作業。

2018年3月中旬,來自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杜某福和林某華從老家出發,前往文昌抱虎角附近禁漁區內,違規進行雙拖網捕撈作業。

他們的一舉一動早已落入海警官兵的“法眼”。海南海警第三支隊先後偵破11宗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符某良、杜某福等犯罪嫌疑人12名,查獲漁船12艘,漁獲物22253.96斤,電線20條(約2515米),漁網21張,電池12塊,電球4個。

2018年4月,11宗案件集中移送到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為保護海洋生態資源,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決定在追究案件刑事責任的同時追究公益損害民事責任,並於6月13日向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8年8月10日,由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的11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集中開庭審理。

“水域生態環境是水生生物賴以生存的物質條件,水生生物及水域生態環境共同構成了水生生態系統。”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海平在出庭起訴中說,被告人使用電捕魚加上低於規定網目尺寸標準的拖網進行捕撈作業,是對海洋環境資源破壞性最大的一種漁業生產方式,不僅對水生生物造成嚴重傷害,而且對海洋生態環境危害極大。

據介紹,電捕魚對漁獲物沒有選擇性,電極產生的擴散電流會導致所觸及的各類水生動物死亡或受損。電捕魚還對浮游生物、無脊椎動物等造成致命傷害,危害海洋生態安全。另外,拖網作業中拖曳海底珊瑚、海藻、礁石,也會對海底環境造成極大破壞。

有資料顯示,造成海洋漁業資源枯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海洋捕撈行業中大量使用電拖網、絕戶網等違禁工具和生產方式。

據瞭解,在海南近岸海域,沿海市縣以及外省漁民在利益驅使下,使用電拖網作業長期屢禁不止,海洋生態環境遭受破壞導致漁業資源衰減的問題十分突出。

劉海平說,海南人民傍海而居,海洋環境資源與普通群眾生活息息相關,海產品是海南居民身體健康所需動物蛋白的主要來源,是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利益。電拖網等毀滅性捕撈生產方式,既嚴重損害海洋生態資源,也構成了對社會公共利益的危害。

無人島變身“違建島”

退潮時,潔白的沙灘露出水面,與澄碧的海水、翱翔的海鷗構成“渚清沙白鳥飛回”的自然美景。

這便是大洲島國家級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它坐落在海南省萬寧市東南海面上,是環海南島沿海線上唯一一座國家級海洋自然生態保護區,也是環海南沿海線上最大的一座無人島。

自1990年9月大洲島保護區建立至今,萬寧東澳鎮新群村委會漁民以捕魚作業需要為由,將大洲島北南兩島之間的天然港灣當作漁船停泊地,並強行在港灣沿岸沙灘上搭建棚屋。

據瞭解,島上棚屋最多時近四百間,整個港灣沙灘全被覆蓋,非法居留人員多達1000多人,對島上生態環境安全也形成重大隱患和實際危害,給保護區相關區域自然景觀造成破壞。

截至2018年4月20日,仍有漁民搭建的構築物48例,居留人員約190人,其中10戶漁民為“釘子戶”,長期、反覆違抗監管在島上生產生活。另有停泊船隻68艘。以上建築物、構築物均為違章設施,島上居留人員及其船隻均未辦理入區審批許可,違反了自然保護區條例、《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對該保護區存在的違法建築物和構築物及垃圾違規處理不依法履行監管及整治職責,可能損害國家利益。”邱雋說,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於2018年4月28日將此案立為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監督對象為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

2018年5月17日,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向省海洋與漁業廳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履行管理職責,責令違法行為人拆除或由該廳依法整治清理現存的違章設施;嚴格執行人員上島准入許可制度,清理違法住泊人員和船隻;與當地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協同保護區監管執法長效機制,根本杜絕保護區內違建、捕撈、盜採等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為此,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派出以副廳長李向民為組長的大洲島保護區整頓工作領導小組進駐大洲島保護區,從加強和規範內部管理加快項目推進、拆違、打擊非法入區等方面入手全面推進大洲島保護區的整頓工作。

經會同萬寧市政府、漁業局、海洋與漁業監察大隊等單位對非法滯留島上人員進行法律宣傳教育,保護區內居民基本撤離完畢,並已拆除違章建築十餘間,責成有關漁政站對違規載客入島遊玩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同時,協調省生態六大專項整治指揮部人員登島考察,將大洲島違建拆除列入省“六項整治”下半年工作計劃。在保護區內設置大型宣傳警示牌,實行臨時入區許可制度,聯合執法部門出動護島人員和船艇阻止、驅離違法入島船隻和人員。

邱雋說,通過督促履職,大洲島長期以來存在的違法亂象得到系統治理,有力推動了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規範化管理。

破壞海洋生態不能一判了之

海洋,是生命的搖籃,是人類的資源寶庫。

因海而名,向海而興。作為海洋大省,海洋環境資源一直以來是海南發展海洋經濟、海洋產業的重要支撐,良好的海洋生態資源與陸生生態一樣,也將是正在進行的海南自貿區(港)建設的家底和本錢。

為此,海南檢察機關以推進公益訴訟為抓手,強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開展“增綠護藍·公益訴訟”等專項行動,延伸涉海保護檢察監督觸角,著力構建起覆蓋面更寬、更廣的海洋生態保護檢察監督體系。

“在符某良等人非法捕撈民事公益訴訟案中,他們在禁漁區使用禁用的網具和捕撈方式捕撈水產品,對海洋水生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造成了損害。”劉海平說,這一系列案件系全省首次提起涉海洋生態資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省檢察院第一分院組成了由分管副檢察長牽頭,公訴和民行部門分別成立檢察官辦案組,還與海警三支隊、文昌漁政部門、省一中院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形成了辦案合力。

海洋生態損害評估測算是此案提起公益訴訟的關鍵問題。在沒有成熟模式借鑑的情況下,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委託省海洋和漁業科學研究院作為第三方獨立評估機構,對此係列案件造成魚蝦等水生生物資源的損害進行評估,經測定相關案件共造成漁業損失60多萬尾。根據海洋生態特點,經充分研究論證,制定了具體修復方案。

“破壞海洋生態環境案不能一判了之,應當更注重恢復性保護。”劉海平在做最後陳述意見時說,他們提請法院判令符某良等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以增殖放流的形式對損害的海洋生態恢復原狀,並在省級媒體上賠禮道歉。這是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據職能首次探索在海洋生態資源領域啟動修復補償工作機制。

同時,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在行政公益訴訟中堅持“三多一精”的理念,堅持最多地發現問題、最多地發出檢察建議、最多地促進問題解決,負責任地提起訴訟,通過訴前檢察建議促使行政機關依法正確履職,發現工作存在的盲區,以期用最少的司法成本、最合適的方式解決好海洋生態環境問題。

記者瞭解到,5月29日,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公益訴訟案件舉報中心,受理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公益訴訟兩類案件線索。6月15日至27日,還聯合轄區基層檢察院先後在陵水、瓊海等10個市縣開展以“檢察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為主題的2018年公益訴訟舉報宣傳月活動。

(文字:邢東偉 翟小功 編輯:胡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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