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班:違規培訓爲何不消停?

八月的北京,暑氣襲人。這個暑期,是今年2月份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以來的第一個暑假。治理的效果如何?記者近日走訪了北京幾家教育培訓機構,發現情況並不樂觀。在國家大力整治校外培訓機構的背景下,暑期班“超綱教學”“提前教學”等問題依然一言難“禁”。為何屢禁不止?請看記者的調查。

備戰“小升初”,15天補習開銷近1萬元

在西城區某培訓機構裡,五年級學生君君的暑假是這樣度過的:每天早上8點半,媽媽把他送到培訓機構,上午上2個半小時的數學課,中午在教室吃外賣,下午上語文課和英語課,5點半下課回家,晚飯後再上英語網課和鋼琴課。算下來,君君每天要在培訓機構待9個小時。“上完這一期課程可以休息幾天,寫學校的作業,然後還得上新一輪的培訓班。”君君告訴記者,自從上了四年級以後,他的暑假就沒消停過,同學們也都在補課,為一年後的“小升初”考試做準備。

記者以家長身份向培訓機構工作人員諮詢得知,君君參加的“勤思”培訓班在暑假期間一共開了3期,每期包括語文、數學、英語3科。“來培訓的孩子都是3科全報,一整天,中午吃外賣,家長也省得接送。”工作人員再三囑咐記者,開學升六年級的學生已經進入了“小升初”“備戰”階段,所以這個暑假是“彎道超車”的最後機會,培訓班每期每班都幾乎滿員。

臨近午休時間,家長給孩子訂的外賣逐漸堆滿前臺桌子,還有不少家長親自來送飯,今年67歲的劉女士是其中之一。她的孫女開學就要上小學六年級了,暑期補習課程表和君君一樣,每天從早上8點半上課到下午5點半結束。劉女士認為外賣餐食不夠乾淨衛生,所以堅持每天頂著烈日給孫女送午餐,每天要在家和培訓機構間往返3次。

培訓班開銷不菲。據劉女士介紹,孫女15天的數學課學費是3800元,語文課和英語課的學費都是2600元,加上往返交通成本,半個月的補習開銷接近1萬元。

校際教育質量差異短期內難以根除,升學競爭壓力無處不在,“別人家的孩子”成為許多家長教育自己孩子的參照物,“不能輸在起跑線上”的焦慮情緒在不經意間“傳染”給了孩子。當被問及是否願意把暑假都用來補課時,剛滿12歲的君君回答:“我的同學都在補課,我不補課就上不了好初中,更上不了好高中。”

學校分班考試,致“超綱超前”屢禁不止

為進一步瞭解各培訓機構的暑期課程設置,記者下載了某機構官方APP。根據APP課程表顯示,除了高一課程之外,機構另設有“新高一”課程,但點擊進入相關頁面後並沒有詳細課程說明。

究竟“新高一”課程教授什麼課程內容,又與高一課程有什麼區別?記者以初三畢業生家長身份就此諮詢APP在線客服時,對方稱高一課程針對的是高一在讀學生,“新高一”課程的授課對象是剛中考完、即將進入高中階段的學生,教學目標是幫助初中畢業生提前適應高中教育。然而,當記者進一步詢問具體課程內容時,在線客服不再作答,並讓記者留下手機號碼,稱將有相應教師通過電話提供詳細說明。

記者很快接到了“黃老師”的電話。據黃老師介紹,培訓機構對高中階段9科課程全部開設有“新高一”補習班,授課內容以高中知識點為主,提前向初中畢業生教授新學期知識,幫助學生“贏在起跑線”。據該機構課程表顯示,這樣“改頭換面”的“提前教學”課程囊括了從“新一年級”到“新高三”的小學、初中、高中全部年級。記者同時查詢了幾所知名度較高的培訓機構官網,“提前教學”暑期班比比皆是:有機構針對小學畢業生開設“新初一物理方向科學創新預備班”,教學內容屬於初中階段物理課知識點;更有機構直接在“新高一”課程介紹中寫明“幫助預習新學期知識,緊跟新課程方向,優化學習方法,學習和心理全方位銜接,幫助學生適應新課程,領跑新學期”。

儘管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明確提出“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試圖從供給層面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問題,但學校對於優質生源的需求,使得違規培訓仍然頂著各式各樣的名頭普遍存在於各大培訓機構。面對分班考試、成績排名、按分錄取,為了給孩子贏得儘可能多的時間備考,為了讓孩子在考試中儘可能取得高分,“超綱超前”的暑期培訓班反而成為家長眼中的“苦口良藥”,對於不少家長而言,現實問題並不在於是否應該“提前教學”,而是“提前多久教學”和“提前教多少”。

參加培訓享受福利,家長坦言錢花得值

北京大學中國教育財政科學研究所發佈的《中國教育新業態發展報告(2017)——基礎教育》顯示,我國中小學階段學生的校外培訓(參加學科補習或興趣擴展類培訓)總體參與率為48.3%,全國校外培訓行業總體規模達到4900多億元。

家住北京的廖女士近期為兒子報名的為期9天的培訓班花費了她近一個月工資,但她向記者表示:這錢花得值。

7月初,廖女士收到某培訓機構吳老師發來的某國家級智能科技大賽的電子海報,稱“參加比賽如果獲獎,會獲得相應的獲獎證書。高中生贏得獲獎證書,可以向其提供各大名校自主招生的機會,以及在自主招生中獲得相應加分;小學生、初中生獲獎後可以提升簡歷含金量,在升學競爭中脫穎而出”。

廖女士看後即刻被吸引住了:兒子小迪正在讀小學五年級,面臨著“小升初”競爭。但小迪從未接觸過智能科技領域,在國家級競賽中獲獎的可能性並不大。正當廖女士猶豫該不該給兒子報名參賽時,吳老師發來了“溫馨提示”:大賽主辦方提供針對大賽的暑期賽前集訓,為期9天,並保證凡是參加了培訓的學生都能通過初賽和複賽,進入全國總決賽。

吳老師還透露,總決賽設有一、二、三等獎,獲獎比例分別是15%、35%、50%,即全國總決賽的參賽選手獲獎率為100%。也就是說,小迪只要交費參加了這9天的賽前集訓,就能獲得一個全國性獎項。

為什麼培訓機構對大賽情況如此瞭解?為什麼機構有賽前集訓班的報名權?為什麼機構願意向廖女士告知賽前集訓班相關信息?

吳老師回答了廖女士的疑惑。原來,該培訓機構是大賽的協辦方,參與暑期賽前集訓班的招生工作。在初賽開始前,機構選擇性地向部分學員家長通知了這一大賽和相關培訓班,鼓勵家長積極為孩子報名,並暗示家長不要對外傳播集訓班相關信息。吳老師沒有透露機構的通知範圍,但經過與其他學員家長的溝通,廖女士得知,僅有課程難度較大的奧數班的部分學生得到了通知,獲得報名賽前集訓班的資格。

與其他學生需要歷經地區初賽、複賽兩輪選拔才能進入全國總決賽的情況相比,該培訓機構的學員只需達到機構內部設定的選拔標準就可以報名參加暑期賽前培訓班,從而進入全國總決賽。全國總決賽的選拔權本應由大賽評審委員會掌握,但培訓機構可以憑藉協辦方的身份直接“輸送”總決賽選手,讓機構學員享受到機構外學生無法得到的巨大“福利”,難怪培訓機構在條條禁令的約束下仍然熱度不減。

2017年12月份,教育部印發《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在“維護學生平等入學權利”一項中明確,要求學校“不以各類競賽、考級、獎勵證書作為學生入學或升學的依據”,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通知》也明確提出要“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但是在擇校熱度不減的大情況下,各種競賽的名次、獎狀仍然是升學的“敲門磚”,名目繁多的變相選拔從未停止,與之相關的暑期培訓班也受到家長們的追捧。

“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依然任務艱鉅,校外培訓熱還沒有真正‘退燒’。”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今年5月份的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專項治理工作已經進入了部門聯合集中整治階段,接下來將繼續加大推動力度,進一步做好課後服務,推動完善配套改革,加快形成長效機制,堅持標本兼治,系統治理。(來源 中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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