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公安掀起掃黑除惡「颶風」

今年以來,餘杭公安在轄區範圍內全面、深入地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昨日成功移送起訴兩個涉黑團伙,涉案犯罪嫌疑人共31名。

餘杭公安掀起掃黑除惡“颶風”

前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細緻排查發現,在臨平城區及周邊地區,存在一些前科劣跡人員以“投資公司”為名,引誘、招攬社會閒散人員參與賭博、快速形成賭債、使用暴力進行逼債的情況。餘杭公安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以分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專案組,並指定掃黑辦牽頭,抽調全局精幹力量開展專案工作。

餘杭公安掀起掃黑除惡“颶風”

經偵查,犯罪嫌疑人吳某以成立杭州某投資公司為掩護,招攬、吸納、組織、領導犯罪嫌疑人吳某某、付某某、張某、施某某等骨幹成員加入該團伙組織,採取軟、硬暴力犯罪手段,組織團伙成員進行“套路貸”“套路賭”“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攫取非法經濟利益。在此期間,該團伙人員固定、結構明晰、層級鮮明,以攫取非法經濟利益為目的,實施各類犯罪行為,利益燻心,犯罪手段惡劣,通過實施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利數百萬元。

餘杭公安掀起掃黑除惡“颶風”

掌握全部線索後,4月3日,餘杭公安抽調100餘名警力在臨平、海寧等地對以吳某為首的團伙進行集中收網。

餘杭公安掀起掃黑除惡“颶風”

餘杭公安掀起掃黑除惡“颶風”

經專案組全體人員四個月的加班加點、連續奮戰,共查找受害人、證人上百名,形成筆錄300餘份,查證刑事案件26起,涉及犯罪嫌疑人18名,涉及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等。目前,調查取證工作已順利完成,案件於昨日移送起訴。

餘杭公安掀起掃黑除惡“颶風”

同時,昨天餘杭公安還移送以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為首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8起,治安案件6起,團伙犯罪嫌疑人13名。

餘杭公安掀起掃黑除惡“颶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是指組織、領導或者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

現實生活中,普通市民又該如何辨別黑惡勢力呢?公安機關總結了29種常見外在表現形式,為黑惡勢力“畫像”。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發現相關外在表現形式的,市民可向公安機關積極提供涉黑涉惡線索。

對舉報線索屬實的單位和個人,餘杭公安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並實行嚴格的保密和保護措施。

黑惡勢力29種常見外在表現形式

1、佩戴誇張金銀飾品炫耀的人員和以兇獸文身等彪悍、跋扈人員從事違法活動的。

2、態度蠻橫、粗暴,隨身隨車攜帶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3、晝伏夜出,在夜宵攤等公共場所成群結夥、惹是生非的。

4、社會閒散人員參與開發商徵地拆遷,以擺隊形、站場子等形式威脅、恐嚇徵地拆遷對象的。

5、控制土方、沙石、鋼材等材料市場價格,存在明顯不符合市場規律經營行為的。

6、在一定範圍內獨攬建設工程、商品供應的。

7、強行介入酒店、娛樂場所的酒水、食品等供應的。

8、在各類市場中,為爭奪業務而追逐、攔截、恐嚇當事人,並經常更換從業人員的。

9、在娛樂場所中存在賣淫嫖娼、賭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10、以接受他人委託為名討要債務,採用貼身跟隨、逗留債務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債討債的。

11、KTV、酒吧等場所以內保人員身份在處置場所內發生糾紛時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12、在糾紛、傷害類警情處置中,報警人稱有社會閒散人員參與其中的。

13、無關人員刺探、干擾、阻撓公安機關案件辦理的。

14、在外來人員聚集區域,以所謂個人影響力私下調停各類糾紛的。

15、有賭博等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前科,且當前無固定職業或穩定經濟來源、多次反覆出入境的。

16、在醫院、私人診所等醫療機構接診過程中,發現有刀傷、槍傷等可疑情形的。

17、外來人員以親緣、地緣為紐帶拉幫結派,排擠他人在一定區域從事美容美髮、足浴等經營的。

18、以管理費、衛生費等為名,向經營業主強行攤派或收取費用的。

19、在娛樂場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員”,頻繁更換服務場所的。

20、在賓館、浴室、KTV等休閒娛樂場所發放小卡片,為客人提供色情服務的。

21、在廣場、商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散發、張貼追討債務、私人調查、貸款擔保等小廣告的。

22、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過程中,招、投標方惡意串標或投標人相互勾結進行圍標的。

23、因各類糾紛引發砸玻璃窗、損毀門鎖、隨意噴塗、破壞監控等情形的。

24、無正當經濟來源卻駕駛豪車、經常出入酒店等高檔消費場所的。

25、在一定範圍內多次向企事業主、經營戶強行推銷茶葉、紅酒、禮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為的。

26、以過生日、搬家、公司開張等各種理由擺酒宴客,強行索要禮金的。

27、在酒店、娛樂場所長期掛單、強行消費的。

28、本地人員突然異常舉家搬遷或下落不明的。

29、其他需要關注的異常情況。

舉報電話:110、0571-89261100;舉報信箱:餘杭區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號餘杭公安掃黑辦收;郵編:311100;現場舉報地址:餘杭區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號餘杭公安掃黑辦。

來源:餘杭晨報 餘杭公安 通訊員 周德峰 記者 陳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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