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高速免費要由法律作答

救護車該不該交過路費,不能再僅僅憑藉高速路的道義自覺,需要法律法規作出可操作性強的明文規定。比如,高速路對搶送病人的救護者要不要收費,要收費又該收多少費、以何種方式收費,是通行一次繳納一次,還是執行收費累積制,該由病人家屬還是救護方繳費、救護車以欺騙方式逃繳過路費該如何處罰……這些問題,法律法規都不能再繼續迴避。對醫療急救機構與公路方來說,這些問題或許只是經濟問題,然而對於患者,卻是一個生命攸關的大問題。

載有轉院病人、急重危重病人的救護車,應以法律來明確可為之開闢綠色通道。院前醫療急救,保障的是老百姓的基本生命健康權,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保證院前急救的公益性質更好地得到彰顯。至少可以先收後返,也是一種公益。 據《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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