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被凍結 被執行人現身還錢

“法官,真的非常感謝你們,要不是你們,我們都要不回這些錢。”

8月10日下午,市民郭先生將一面寫著“秉公執法,神速執行”的錦旗送到北海中院速執團隊法官手中,感謝速執團隊不遺餘力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為他們公司追回32萬元欠款。

基金被冻结 被执行人现身还钱

郭先生將錦旗送到執行法官手中

基本案情

郭先生是代表北海某房地產有限公司來送的錦旗。

2008年3月,該公司與被執行人張某梅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書》,約定張某梅以總價47萬元自願認購該公司銷售的建築面積約160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在簽訂協議時付款19萬元,餘款28萬元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當日付清。

協議簽訂後,張某梅已付款19萬元。

2012年11月,該公司與張某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條款約定剩餘的28萬房款在辦取房產證後一次性付清,並約定了逾期付款要支付違約金。

2013年1月,涉案房產辦理了房產證,但張某梅一直未支付剩餘的房款。

2018年1月,該公司向北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張某梅及其丈夫王某安共同支付該公司剩餘房款28萬元及違約金24.99萬元。

仲裁委於3月份做出裁決,支持該公司關於剩餘28萬元房款及部分違約金的請求。

但在仲裁期間,張某梅與王某安一直不曾露面,也未履行生效仲裁裁決規定的法律義務,該公司依然沒能拿回28萬元房款和違約金。

執行經過

2018年5月18日,該公司向北海中院申請執行。

由於被執行人張某梅和王某安下落不明,法院採取公告送達的形式送達執行通知書,同時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二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網銀賬戶、證券、車輛、工商登記信息等各項財產情況,並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出協助查詢函,查詢被執行人的不動產情況。

通過初步查詢,發現兩被執行人名下有榮威牌小汽車一輛,但隨被執行人下落不明;向申請執行人購買的房屋一套,但已轉賣他人,只是尚未辦理過戶手續;銀行賬戶20餘個,網銀賬戶數個,但僅有少量餘額,此外並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

難道這個執行案件只能到此為止?

執行法官並未放棄,又逐一對被執行的各個銀行賬戶進行更深層次的查詢,查找被執行人是否有理財產品與銀行賬戶綁定。

經過不懈努力,終於發現被執行人的其中2個銀行賬戶各綁定了一份理財基金,資產總額約合20萬元。

執行法官立即聯繫銀行凍結了這兩個賬戶。

正當執行幹警準備遠赴位於上海的基金管理總公司劃扣被執行人的理財資產時,察覺到銀行賬戶被凍結的被執行人張某梅和王某安卻主動現身請求和解了。

達成和解

7月14日,在執行法官的組織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支付包含尚欠購房款、仲裁費、違約金、律師費等在內的32萬元,並承擔該案執行費4700元。

目前被執行人已履行完畢,申請執行人終於拿到了拖欠多年的房款。

基金被冻结 被执行人现身还钱

郭先生與該案執行團隊合影留念

基金被冻结 被执行人现身还钱

圖文|韋麗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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