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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三批招聘辅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公安局决定于2018年9月面向社会招聘辅警30名,分别安排为县监委留置措施看护岗位和县禁毒办工作岗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严格按照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警务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公政治网传【2017】264号)精神及《富川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在这里,你会知道,
什么叫兄弟,什么叫战友
选择了我们意味着你将要克服严寒和酷暑
时刻战斗在自己的岗位上
所以
你,准备好了吗?
招聘名额及需求职位
本次招聘辅警名额30名,其中县监委留置措施看护岗位25名,县禁毒办工作岗位5名。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2、遵纪守法、仪容端正;
3、属贺州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2000年8月20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3年8月20日后出生)以下。
4、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社会青年和复退军人。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等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如中文专业)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被判处徒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实施步骤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2018年8月21日至8月27日,通过“富川圈”、“平安富川”公众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发布招聘辅警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若报名人数不足,可顺延。
报名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
联系人:欧翔、何明京、钟琼
电话:0774-7891241、13978478110、13978473318。
2、报名审查
只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本人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格,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由政工室人员进行户籍、年龄、仪容、步姿、身体以及从事社会治安工作经历证明的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报名登记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领取准考证。同时,加入“富川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微信群,以便下载、学习考试资料。
体能测试
2018年9月28日(暂定)在富川县田径场进行。
测试项目:男子10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女子100米、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测试方法及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根据计划招录人数1:1.5的比例,按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考生名单通过“平安富川”公众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公布。
笔试(网上集中考试)
2018年9月25日在县公安局进行(暂定,具体时间安排请通过“富川发布”、“平安富川”公众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查询)。成绩通过“平安富川”公众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公布。
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2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打字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根据计划招录人数1:2的比例,按考生成绩,最低60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资格。
面试
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8日上午9时(暂定)在富川县公安局九楼会议室进行。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每名考官计分累计的平均值为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
2018年10月10日(暂定)在富川县人民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平安富川”公众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两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聘用
经公示后,取得聘用资格的考生按富川县公安局通知要求,到政工室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聘用人员均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取消聘用。
(四)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 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4.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可以续聘从新签订劳动合同。
5.在聘用期间,聘用人员有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的权力。
6、工资待遇
工资每月2300元,按规定购买“五险”(单位负担部分由财政解决),单位解决值勤制服及装备,今后工资增长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
本次招录辅警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实现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监督。获得录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并试用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审核:唐上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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