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發布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

黑龍江省政府發佈《黑龍江省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規定到“十三五”期末,全省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節能設計標準,城鎮綠色建築面積佔新建建築面積比重提高到50%。公共建築節能改造超過260萬平方米。全省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不低於10%。推廣建築節能產品和綠色建材,促進低輻射鍍膜玻璃、高效節能門窗、新型保溫牆體材料、太陽能熱水系統等綠色產業發展。

《方案》規定,各地要全面推進城鄉建築綠色發展,重點推動政府投資建築、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築率先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推進綠色建築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以政策、規劃、標準等手段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研究運用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手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營造有利於綠色建築發展的市場環境。樹立建築全壽命期理念,綜合考慮投入產出效益,選擇合理的規劃、建設方案和技術措施,避免盲目高投入和資源消耗。自2019年起,縣級以上政府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將綠色建築面積比例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各級法定城鄉規劃,並在土地招拍掛出讓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築的建設用地比例。政府投資建築、建築面積大於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築、保障性住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項目以及各市(地)中心城區規劃範圍內新建民用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方案》規定,規劃主管部門對應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的項目,要在建設工程設計條件中明確建設項目的綠色建築相關要求,並加強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未通過規劃審查的,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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