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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科爾沁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受理了公訴科移送的施某某、陳某某、張某某、李某某四人涉嫌貪汙案。
施某某、陳某某等四人分別任科區某衛生院院長、會計等職務,因涉嫌貪汙被科區監察委調查,後對其採取留置措施。此案是科爾沁區監察委成立以來移送的首例留置案件。在接到科爾沁區監察委的《提前熟悉案情邀請書》後,科爾沁區檢察院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偵監部門負責人與區監察委相關人員開展對接配合協作工作,並就提前介入、運行流程、協作機制、規範要求、辦案安全等方面的細節進行了深入溝通和探討,為確保案件移送、受理、採取強制措施等環節的順利銜接打下堅實基礎。
8月15日,我院分管副檢察長楊敬明同志帶領偵查監督科骨幹對該案進行審查,到留置場所訊問了嫌疑人。偵監科嚴格依法辦理,確保程序規範,收到良好法律效果。
一是堅持依法辦理,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辦理案件,準確把握定罪標準,界定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
二是確保程序規範,遵照相關文件所規定的程序要求辦理;在審查過程中,為保障犯罪嫌疑人權利,辦案人員在訊問過程中同步錄音錄像;
三是相互溝通配合,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及時與監察委和我院公訴科溝通,核實案件事實與證據,精準打擊犯罪。
經過審查,偵查監督科於2018年8月20日對施某某、陳某某、張某某、李某某四人決定逮捕。
文字:楊敬明、董彥潔
審核:路 萍、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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