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泰山區徐家樓街道財政所原副所長魏金濤犯貪汙罪 獲刑4年6個月

大眾網泰安6月28日訊(記者 王蓬波)近日,泰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泰山區徐家樓街道財政所原副所長魏金濤涉嫌貪汙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魏金濤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責令魏金濤退賠徐家樓街道財務集中管理服務中心、村級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90餘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魏金濤利用其擔任徐家樓街道財務集中管理服務中心、村級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副主任、出納期間管理或經手徐家樓街道村(社區)資金的職務便利,採取收入不入賬或少入賬的方式,侵吞公款905436.12元。

此案既是泰山區紀委監委留置“第一案”,也是泰山區法院宣判的首例留置案件。該案的宣判,標誌著泰山區留置“第一案”順利辦結,也標誌著泰山區紀委監委在深度融合,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2018年4月23日,泰山區紀委監委已給予魏金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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