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河北9市33人被查處,主任、所長……

省紀委監委通報9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

一、內丘縣官莊鎮西周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海全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

王海全任該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以他人舊房冒充自己房屋,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67萬元;以五保戶名義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7.28萬元。

王海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判處刑罰。

二、張北縣油簍溝鎮曹碾溝村在實施扶貧項目過程中弄虛作假等問題。

2015年至2016年,該村村委會假借85戶貧困戶名義,為49戶非貧困戶申報實施扶貧養牛圈舍建設項目,且對項目管理不到位,致使部分農戶擅自改變圈舍用途。

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徐寶、村委會主任於久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興隆縣大杖子鎮原黨政辦主任高明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危房改造補助資金被違規領取問題。

2014年,時任大杖子鎮黨政辦主任高明負責危房改造工作期間,對危房改造項目申報資料審核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戶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3.3萬元。

高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靈壽縣狗臺鄉粟阜安村黨支部原書記安成林挪用週轉畜扶貧款等問題。

安成林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挪用週轉畜扶貧款、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款等共計6.51萬元,私分救濟麵粉、使用救濟麵粉抵賬。

安成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判處刑罰。

五、辛集市天宮營鄉西天宮營村截留、騙取民政保障金低保金問題。

該村採取降低發放標準、減少發放人數、隱瞞五保戶死亡等方式,截留、騙取低保戶、五保戶民政保障金共計10.34萬元用於村集體事務等開支。

村黨支部原書記於彥博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村委會原副主任陳文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村委會原委員李雲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六、青龍滿族自治縣草碾鄉高莊村村委會原主任高金會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

2013年,高金會虛構本村4戶村民危房改造事實,編造危房改造申報材料,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5萬元,將其中8000元分給4戶村民,4.2萬元據為己有。

高金會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劉長友、村幹部張森普疏於管理、把關不嚴,致使危房改造補助資金被騙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七、沽源縣扶貧辦履行扶貧項目監管責任不力問題。

在與省扶貧辦、中國扶貧基金會合作開展小額信貸扶貧項目過程中,該扶貧辦未履行對信貸實施機構的監督職責,對扶貧項目資金監管不力,致使510萬元扶貧資金遊離政府監管。

沽源縣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公室主任科員郭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八、館陶縣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公室副主任科員麼佳業對扶貧項目監管不到位問題。

2015年,該縣在房寨鎮羅徘頭村實施家庭手工業扶貧項目,扶貧辦副主任科員麼佳業作為該項目責任領導,未盡到監督管理責任,致使羅徘頭村100戶貧困戶以每戶2000元入股館陶縣某箱包廠後,該箱包廠未按協議對入股貧困戶分紅。

麼佳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九、海興縣小山鄉黨委原組織委員李修彪、民政所所長劉明陽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危房改造補助資金被違規領取問題。

2015年和2016年,李修彪、劉明陽在該鄉開展危房改造工作過程中,對危房改造項目資料審核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戶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7.15萬元。

李修彪、劉明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石家莊市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一、趙縣範莊鎮三中村原黨支部書記段增華截留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

段增華利用協助政府幫助困難群眾辦理危房改造的職務便利,採取私留危房改造戶銀行卡、私自支取農戶危房改造補助款等手段,截留四名危房改造戶的危房改造資金共計26000元。

段增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二、無極縣北豐村原黨支部書記耿義民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村民違規享受低保等問題。

耿義民在明知北豐村三戶村民不符合《無極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情況下,在低保入戶調查表中籤字,並加蓋村委會公章後上報,致使該三戶村民違規享受了低保待遇。

其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耿義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晉州市營裡鎮張十字莊村黨支部副書記王永廣虛報冒領危房改造資金問題。

王永廣在其母親李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請條件的情況下,編造虛假材料,以貧困戶名義為其母親申請了危房改造,騙取國家補助資金6146元,對李某某房屋進行了修繕。

王永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張家口市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一、蔚縣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公室原主任王貴明挪用扶貧配套資金問題。

2017年,時任蔚縣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公室主任的王貴明從財政扶貧縣配套資金中列支21萬餘元,用於單位辦公經費和非財政人員工資經費支出。

2018年1月,王貴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張家口市宣化區趙川鎮義合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宇清春違規收費問題。

2015年,宇清春在發放扶貧手冊時,向該村150戶貧困戶每戶收取5元,用於支付清理村內垃圾費用,造成不良影響。

2018年3月,宇清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費已全部退還村民。

三、陽原縣西城鎮朱家莊村村委會主任餘動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

2015年至2016年期間,朱家莊村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過程中,餘動利用職務便利,將包括自己在內的3名非貧困戶上報為農村危房改造戶,共違規領取補助資金2.11萬元。

2018年2月,餘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唐山市路北區紀委監委通報2起扶貧脫貧領域問題整改暨巡視巡察和“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整改“回頭看”工作典型案例↓↓↓

一、路北區殘聯正科級幹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工程項目政府採購手續問題。

經查,2015年,高建國在擔任路北區殘聯理事長期間,區殘聯共實施過兩批涉及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程項目,共計花費工程款685566.68元。

在實施兩批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項目過程中,高建國只是和時任副理事長康寧進行了商量,並安排康寧聯繫唐山東方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和唐山新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對殘疾人無障礙改造項目進行施工改造,未提前向區政府採購辦公室申報《唐山市路北區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計劃審批表》,未按規定履行工程項目政府採購手續。

經路北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高建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路北區大里街道軍安里社區書記、主任郭曉宏落實監管責任不力問題。

2017年10月18日,市大氣辦督導組到我區暗訪時,發現大里街道軍安里社區境內“點金燒烤”雖有營業執照、環評手續、油煙清洗記錄,但廚房油煙淨化設備和引風機兩個開關未同步使用,導致油煙直排和空氣汙染,造成了不良影響。

郭曉宏作為路北區大里街道軍安里社區書記、主任,落實監管責任不力,違反了《河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六十八條,屬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行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郭曉宏黨內警告處分。

獻縣紀委通報8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一、臨河鄉路莊村黨支部書記李勁松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

2015年4月,臨河鄉路莊村村民葛保芝(群眾)隱瞞其享受退休金待遇事實的情況下,以貧困戶的名義向村委會提出了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申請,李勁松在村級初審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葛保芝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6000元。

2018年7月24日,縣紀委給予李勁松黨內警告處分。

二、臨河鄉西鎮村黨支部書記王國軍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

2012年3月,臨河鄉西鎮村村民王俊坡(群眾)隱瞞其享受退休金待遇事實的情況下,以貧困戶的名義向村委會提出了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申請,王國軍在村級初審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未對申報材料嚴格審核,致使王俊坡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4000元。

2018年7月24日,縣紀委給予王國軍黨內警告處分。

三、陳莊鎮三堤口村黨支部副書記王大虎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

2013年3月,陳莊鎮三堤口村村民胡建黨(群眾)非貧困戶,通過隱瞞其家庭收入、虛報家庭人口,以貧困戶的名義向村委會提出了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申請,王大虎在村級初審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胡建黨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款14000元。

2018年7月24日,縣紀委給予王大虎黨內警告處分。

四、壘頭鄉小李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李方政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

2014年5月,壘頭鄉小李莊村村民李獻友並非建檔立卡貧困戶,卻以貧困戶的名義申請國家危房改造資金,李方政在村級初審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李獻友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款16000元。

2018年7月24日,縣紀委給予李方政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李獻友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五、段村鄉高莊村村民馬秋月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

2014年5月,馬秋月隱瞞其享受退休金待遇事實的情況下,以貧困戶的名義向村委會提出了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申請,高書明(已死亡)作為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在村級初審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馬秋月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9000元。

2018年7月24日,縣紀委給予馬秋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六、樂壽鎮西高坦村黨支部書記王永樂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

2012年12月,退休教師王國林在隱瞞其享受退金待遇事實的情況下,以貧困戶的名義向樂壽鎮西高坦村申請國家危房改造資金,王永樂在村級初審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王國林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000元。

2018年7月24日,縣紀委分別給予王國林、王永樂黨內警告處分。

七、陌南鎮陌南村村主任楊會戰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

2013年3月,陌南鎮陌南村村民王俊民(群眾)隱瞞其享受退休金待遇事實的情況下,以貧困戶的名義向村委會提出了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申請,楊會戰在村級初審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王俊民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款14000元。

2018年7月24日,縣紀委給予楊會戰黨內警告處分。

八、段村鄉南留缽村黨支部書記趙國亮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

2013年3月,段村鄉南留缽村村民羅海僧(已死亡)隱瞞其享受退休金待遇事實的情況下,以五保戶的名義向村委會申請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趙國亮在村級初審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羅海僧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款4000元。

2018年7月24日,縣紀委給予趙國亮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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