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藥?假藥?難道療效不應該作為鑑定藥品的唯一標準嗎?患者之惑

真藥?假藥?難道療效不應該作為鑑定藥品的唯一標準嗎?患者之惑

電影《我不是藥神》的熱映在我國引發了劇烈的討論,原因之一是它把焦點放在了與我們密切相關的一個領域,藥品價格,換句話說,是困擾很多人吃藥難,吃藥貴的問題,拋開天價抗癌藥不談,就連評論君都感覺到了平常藥品的價格高昂,儘管這些年一直在說藥品的價格下調了多少多少,但是評論君生病買藥時,總是感覺藥品,真是暴利啊,最簡單的說,一盒阿莫西林的價格都已經到了15 16元,以前三五元的現在基本上看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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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評論君要承認,由於對於醫生的信任,或者說,對於醫生的懷疑,總是醫生給拿什麼牌子的藥,就買什麼牌子的藥,沒有自己尋求相同療效價格相對低廉的同類藥品,這也是買藥的價格愈發高一個原因。但是,這個原因是雙向的,評論君不認為完全是自己的問題,這其中,醫生應該有一部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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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回到初始命題,就如題目所說,真藥?假藥?難道療效不應該作為鑑定藥品的唯一標準嗎?這個疑惑是評論君瀏覽新聞時的感想,原新聞的的標題是患者代購藥被刑拘,警方給出的理由是涉嫌銷售假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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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們不再討論這位“藥神”,他是否能同前兩年的陸勇一樣獲得無罪釋放,評論君不得而知,但是,評論君的預感是,電影里程勇的結局或許就是他的結局。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是,什麼才是鑑定藥品真假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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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而對於藥品,評論君認為,療效才是檢驗藥品真假的唯一標準。我國《藥品管理法》中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一)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的;

(四)被汙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這位“藥神”的適用條款就是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這句話解釋過來就是國外的藥品必須是經過批准生產,進口才算是真藥,否則即使是真的有療效也是假藥,購買也算是按假藥論處,這不僅就讓評論君想起了《我不是藥神》裡公安局長的一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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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問療效怎麼樣,只是問了渠道,就斷定了藥品的真假,儘管這樣的方式簡單快捷,可以解決一些問題,但是唯獨忽略的就是藥品的本身的意義,療效,這與藥品真假的標準,有些相沖,或者說,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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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藥神》為我們帶來了一些好變化。比如它加快了這些天價藥藥品進醫保的速度,這都是好現象,但是它不能只是在某一時間段有意義,它應該對國家藥品改革有長久的作用,而改革也不是隻是針對某一種藥品,它應該是從根本上開始改變,它應該是制度的變革,法律法規的變革,如果這些根本的東西沒有改變,那麼所有的改革都只會是隔靴搔癢,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這次的案件或許會對藥品改革再加一種助力,民聲鼎沸之時,應是變革不遠之日。

其實,千言萬語,都是一句話,我們希望有尊嚴的活下去。

就像電影中那位大媽說的話,你能保證你一輩子不生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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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死

真藥?假藥?難道療效不應該作為鑑定藥品的唯一標準嗎?患者之惑

我不是救世主,只是,有些人需要我去救,去晚了,就來不急了。

你們怎麼看待藥品的真假呢?是否認可評論君的觀點,療效才是檢驗藥品真假的唯一標準呢?留下你的意見,傳播你的思想,讓我們一起為變革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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