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文章——润物细无声

在网易看新闻,看到传得沸沸扬扬的东莞黑帮火并,说是像黑社会大片似的,有些穷凶极恶的样子。但首恶必办,这个“领头大哥”有些智慧不足,太露骨,太嚣张了,一眼就被当地民警看个清楚明白:他就是黑帮老大!打蛇要打七寸,打人要打头。只要抓住了他,万事就大吉了。于是,这个“领头大哥”先被控制了,办案民警就是要守住他,拘押他,任他的“小弟”怎么猖狂,“我自岿然不动”。最后在大量警力全部到场的情况下,这股黑恶势力被彻底铲除。这个黑帮团伙靠老乡关系竟然发展到了四五百人的势力,真有些让人乍舌!

   说了上述一堆的话,再返回来说说有相似命题的关于写作的话:写作是写些什么样的文字才能让自己的文字长留人心呢?我说:就是找到一些适合自己写作的题材,慢慢地写,细细地磨,宁可把写成长篇小说的材料写成短篇,也不把短文拉成长篇。有些人说:你说得倒轻巧,我写文就是为了挣钱,不挣钱我干嘛要写文呢?写那点量儿的文字能挣多少钱?挣那点钱儿的时间我还不如看会儿电视电影、打会儿游戏呢!谁都想自己的作品能长留人间,而不是像流星一闪而过,自己辛苦了一辈子,写了一堆垃圾,自己都不承认那是自己写的文字,钱也没挣多少,人也没在网上留下什么好名声。但那现实吗?又留下好名声,又有好作品,又挣到了钱?天下的好事怎么会只让你独占呢?

   这样的好事出现过,只是谁都没有正视过,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好像又挣钱又留名又作品长存人心了;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也做到了;崔曼莉的《浮沉》做到了,李可的“杜拉拉系列”做到了,当年明月的《明朝的那些事》也做到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好像也做到了……现在网络上作史的人一说到这些人名,这些事迹谁都能说出几个有影响的人名,说出一大堆道理。

   好文章,好的小说都不需要写得太多,写得太多,写得头也抬不起来,你往往就不能专注一件事情的思考和写作,我们从书中看到了许多关于写作的故事:别说那么多没用的话,只要一句有用的话就抵得上千篇一律。

   书坊中流传着这样的一个故事:美国著名女作家《飘》的作者遇到一个欧洲作家,这个作家和女作家夸夸其谈,说自己的著作等身,还傲慢地问美国女作家都写了什么。《飘》的作者淡淡地说:我没写什么,我只是写了一本书,那就是《飘》。这个欧洲的作家惊愕得说不出话来。

   其实,我们写作往往不需要跟着潮流走,人家写什么你跟着写什么,往往你只会泯然于众人间,永无出头之日。你要写,就要写出具有个人特色的文字。当然,没有好的题材,你也不能不写,勤于练笔,勤于积累素材,也是很好的工作历程。到了该写作长篇小说的时候,平时的点点滴滴都是你文字中不可缺少的基石。

   中国古代著名的小说家好像除了冯梦龙和罗贯中之外,其他的作家都是一本书标身立世:曹雪芹一部《红楼梦》,吴承恩一部《西游记》,吴敬梓一部《儒林外史》,刘鹗一部《老残游记》……

   韩愈说:天街小雨润如酥。杜甫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此种滋味。好处,感觉得到,说不出来,说出来,意思就有些欠缺了。就那么去写,如春雨润物一样得去耕耘,收获的岂止是一堆儿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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