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薪1万一年省1800

近年来,人民平均工资在不断上涨,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上调,才能减少中低收入者的压力,增加这部分人到手的实际收入。


8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会审议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另外,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个税改革: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薪1万一年省1800

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我国先后3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为什么个税起征点要提高到5000元?依据何在?

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认为,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看个税,不能单纯考虑一方面因素,而要综合考虑各方面要求。起征点除了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情况外,还要考虑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直接税发挥调整收入分配的功能。

“虽然有人觉得5000元的标准离预想的有一定差距,但是如果大家仔细算一下,这次改革是综合改革,除了提高5000元基本减除标准之外,同时增加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的级距。可能你以前适用的是10%的税率,个税法修改以后就适用3%的税率,这是一个综合减税的过程。”相关负责人补充到。


个税改革: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薪1万一年省1800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指出,这次个税改革的主导思想之一,就是要给中低收入者减税,但与以往几次改革不同的是,这次减税并不是单纯地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而是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将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提高了近43%;

二是加进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从而使费用扣除标准从过去的“一刀切”变成个性化的费用扣除,让税前扣除标准更加贴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三是调整了累进税率表,拓宽了3%、10%和20%三档低税率适用的所得级距,如以前3%的税率只适用每月0—1500元的应税所得,修改后适用于0—3000元的应税所得。

“应当说,这次‘三管齐下’的减税措施也是个税法修改的亮点之一。”

个税法草案的二审稿和一审稿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桓说到,二审稿的变化主要有两条。

第一条,对于已经纳入综合征收的稿酬、劳务报酬和特许使用费,恢复了过去扣除的做法。此前,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使用费属于不经常收入,扣除20%不纳税。一审稿把这个扣除取消了,统一按照工资的标准纳税,大家对这一条规定的意见比较大,因为中央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一审稿的相关规定却使得从事相关工作的人税负增加,因此,二审稿又给恢复到之前的水平。

第二个变化就是,增加赡养老人的费用扣除,这一点比较得人心。

为什么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

刘昆在草案说明中指出,主要是考虑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草案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这几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通俗地讲就是,以后纳税时,除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要纳多少税。也可以用这样一道算式来表示:应税所得=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改革: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薪1万一年省180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很多人提出,养老支出对个人负担也比较重,特别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快,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支出负担很重。为进一步减轻他们的个人税负,二审稿在专项附加扣除里增加了赡养老人支出。

最高档税率维持在45%,是否合理?

个税税率过高不利于引进人才,但如果过低也不利于矫正收入分配不公。

45%的税率覆盖的是每年96万元以上的应税所得,在这之下的部分都是按照各档的低税率适用的。从我国现在的调节收入分配来看,高、中、低收入差距比较大,维持一定的税收调节率是保持包容性发展、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必要。

朱青坦言,在制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时,国家一定要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进行权衡。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基尼系数常年在0.4这个国际警戒线之上,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居民消费能力的扩大,亟须国家通过财政税收手段加以调节。党的十九大报告也要求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考虑,这次二审稿维持了45%的最高税率不变,应当说是合理的。

外国人都要交哪些税?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政体国家,各州政府、市政府和联邦政府都是独立体制,税收也是层层独立征收。美国没有起征点,全民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销售税、投资回报税、红利税、进口物品税、遗产税、礼品税等等。


美国家庭年收入超过25万美元就属于富人阶层,需要缴纳35%的个税,但这也是最高税率。美国税法还有“宽免额”一说,类似于国内个税的起征点或者免税额,具体多少由物价水平来决定。美国各种税收对纳税人来说,负担相当沉重。

与美国相比,欧洲几个经济强国却遵循着“赚的多,交的多”的个税征缴原则。

英国个税以个人为单位,年收入0至6475英镑不需缴纳个税,年收入6475至37400英镑缴纳20%的基本税率,年收入高于37400英镑的需缴纳40%的高额税率;自2010年4月以后,高于37400英镑的税率由40%提升至50%,也是相当可怕的。

有“万税之国”称号的德国,民众需要缴纳的税种名目非常繁多,但各种税法也很细致,收入和支出都在税率中有相应增减,有时候报税还得让专业税务师代为完成。

德国税可谓无孔不入:买东西要交增值税,除了医药品、生活必需品外,税率都在19%以上;有住房还要交土地税,甚至连养宠物,超过一定个头都要交税。国家用人单位会根据雇员税级,按照相应税率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团结税和教堂税等杂税。


意大利于2004年底完成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法规修订,并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改革后的税收制度,个人所得税设定了以下几档税率:

1、年收入26000欧元以下的收入部分,税率为23%,其中10000欧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年收入26,000欧元至33,500欧元间的收入部分,税率为33%;

3、年收入超过33,500欧元至100,000欧元的收入部分,税率为39%;

4、对年收入超过100,000欧元的收入部分,同时征收一个4%的固定附加税,也就是最高的43%的税率。

值得一提的是,法国曾经短暂征收过一种特别富人税,要求年收入超过100万欧元的公民缴纳高达75%的个税,这项税收政策在2012年使得奥朗德当选法国总统。但在实施的两年内饱受争议,甚至出现了一小部分商业和体育精英“外逃”的事件。于是在2014年法国取消了这一特别富人税,但却将对年收入超过7.2万欧元的所得税税率从41%上调到45%。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入1万能省150元

这次个税改革对于单纯拿工资、薪金的上班族来说,总体需要交纳的个税会有所下降,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高的人来说不一定是下降了,有可能还上升呢!

个人所得税原来起征点是3500元,提高到5000元多了1500元,也就是说你收入低于5000不用纳税,月入1万的话,只需要交纳超过5000元到1万元部分的税就行了。我国实行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不同级别缴纳的税率也不同。

个税改革: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薪1万一年省1800

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免征额)×税率。

如果个税起征点调整到5000元,那么月薪5000元以内最划算,不用纳税。

月薪5000元以上的最少也可以少交(5000-3500)*3%=45元个税。

再如果小编月薪1万元,扣除五险一金后还剩下8000元,起征点是3500元的时候,需要缴税部分的工资金额是4500元。

应缴税=(1500×3%)+(3000×10%)=345元。

起征点是5000元时,需要缴税部分的工资金额是3000元。

应缴税=(1500×3%)+(1500×10%)=195元。

由此可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到5000元后,如果你和小编一样,想象自己是月薪1万,那么恭喜你每个月都能省下150元,一年就多到手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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